政府信息公开
(县纪委监委)
索引号
zcx/2024-00487
发布机构
镇康县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3-09
镇康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浏览次数:17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镇康县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安排

第二部分、镇康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中共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内监督机关,副处级;镇康县监察局为镇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县监察局与县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监察局属于政府序列,接受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决定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贯彻执行党纪条规的具体意见措施。

8、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9、指导派出机构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会同县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派出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有关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县纪委监察局主要工作任务

1、严明党的纪律,把管党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强化党内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3、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5、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6、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建好用好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督查平台。

7、聚焦中心任务,强化巡察和派驻监督。

8、坚守职责使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预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尽快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公开透明、约束有力和讲求效益的预算管理机制。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二是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三是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四是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镇康县纪委监察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3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县纪委监察局财政总收入413.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3.65万元。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增加3.53万元,增幅0.86%。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3.6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3.65万元(本级财力413.6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3.65万元,与2016年度预算相比增加3.53万元,增幅0.86%。(其中:基本支出341.49万元,占总支出的82.56%,项目支出72.16万元,占总支出的17.4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49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29.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2%;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2.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8%;商品和服务支出9.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预算安排项目经费72.16万元,其中:公务员优秀奖0.7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主要用于优秀公务员奖励支出;公用经费保障经费24.4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3.92%,主要用于安排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纪委办案经费(2017年非税)15.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1.48%,主要用于信访初核、案件查办、明察暗访等工作费用支出;工作经费(2016年非税)11.4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88%,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支出;巡察工作经费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7.72%,主要用于巡察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开支。

五、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安排

2017年部门年初预算无政府采购计划安排。

附件:镇康县纪委监察局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镇康县纪委监察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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