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纪委监委)
索引号
20220311-002041-916
发布机构
镇康县纪委监委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18
镇康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镇康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8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协助与监督同推进,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县委制定2019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56项。建立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县、乡两级纪委书记与同级班子就思想、工作、生活、廉洁自律情况和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谈心谈话,制定“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对一些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共开展谈心谈话570余人(次)。全县1561名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向县纪委县监委填报了廉政档案。坚持关口前移,严把廉政审查关,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00件7630人(次)。将“重温入党誓词”列为党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议程,增强任前廉政谈话的“仪式感”,坚定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崇高信念。共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7批229人(次)并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廉政考试3场57人(次)。

  2.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大。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76人(次)。全要素规范使用监察调查措施,其中:谈话149次,询问178次,讯问45次,查询157次,调取260次,扣押4次,搜查4次,鉴定2次,留置3人。共处置问题线索56件,同比增长60%;其中初核47件,初核成案率65.9%;共立案40件,同比增长8.1%;结案44件(含跨年度结案5件),结案率97.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科级干部12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3人。

  3.持之以恒查纠“四风”,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抓住重要节点,重申纪律要求,把作风建设要求明确到具体事项,进一步划清党员干部的行为边界,让党员干部知耻知止。发送廉政提醒短信4000余(条),紧盯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重点问题,常态化组织开展明察暗访7次,发现并纠正问题9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起2人并通报曝光。

  4.助力脱贫攻坚,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拓宽监督渠道,选聘民情信息收集员1213名。充分利用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受理并办结群众诉求1269件(次),其中涉及脱贫攻坚领域群众诉求315件(次)。制定脱贫摘帽迎检冲刺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组建7个督查组,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31个。把纪律审查工作重点向扶贫领域倾斜,严查快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共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线索187件次,查处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8人、政务处分4人、党纪政务双处分4人;问责处理17人;批评教育147人(次);通报26批45人(次)。

  5.发挥利剑作用,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完成十四届县委第七、八、九轮巡察,巡察党组织23个,发现问题431个,移送问题线索19条,责令被巡察党组织清退违规资金153.8万余元。

  6.全力破网打伞,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办的169件违纪违法案件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复盘倒查。向社会发布《关于受理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举报的公告》,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排查并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9条。

  7.强化自身建设,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向7乡(镇)派出监察室,选配干部21名。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探头”作用得以有效发挥。会同公安机关完成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招募。坚持县纪委常委会“会前学纪学法”,以导师带徒、以案代训等为载体,强化业务培训工作,举办培训班2期,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

  二、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04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2.75万元,占总收入的96.62%,比上年同期增13.62%,主要原因分析1.干部职工较上年末增加6人;2.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大,留置案件数量增加,办案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减100%,主要原因是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0%,主要原因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0%,主要原因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0%,主要原因无附属单位;其他收入35.42万元,占总收入的3.38%,比上年同期增加35.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无其他收入,2019年上级拨扫黑除恶经费5万元,预拨医疗保险30.42万元,均计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04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89万元,占总支出的99.76%,比上年同期增40.28%,主要原因是1.干部职工较上年末增加6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大,留置案件数量增加,办案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51万元,占总支出的0.24%,比上年同期减98.55%,主要原因是办公楼修缮项目完结,无其他新增项目;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0%,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 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9.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8.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干部职工人数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大,留置案件数量增加,办案经费增加;3.2019年在职在编人员职务晋升及级别晋升增资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3.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09%,人均支出14.23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0.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50%,人均支出2.5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8.55%,主要原因是办公楼修缮项目完结,无其他新增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楼修缮项目完结,支付尾款 2.51万元,无其他新增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0%。与上年对比增加104.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干部职工人数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大,留置案件数量增加,办案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大案要案查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09.45万元,占90.46%,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17.51万元,占1.96%,大案要案查处支出20万元,占2.24%,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7.81万元,占5.34%。

  2.社会和保障就业(类)支出6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04万元,占92.8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万元,占7.09%;

  3.卫生健康(类)支出46.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02万元,占96.8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万元,占3.1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万元,完成预算的7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53万元,完成预算的142.17%;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大;出差人次增多,油料费支出增加,超预算支出部分用办公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2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2019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在充分分析部门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82万元,增长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4万元,增长2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2万元,下降28.5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大,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用车日常运行支出和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用车支出明显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3万元,占82.58%;公务接待费支出1.80万元,占17.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3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用车日常运行和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外纪检系统业务交流访问,或因工作需要,应上级纪检系统、同级党委安排的相关接待工作任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干部职工较上年末增加6人,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大,留置案件数量增加,办案经费增加;3.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相应的出差及外出培训增加。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新增人员及其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活动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83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3.18万元,固定资产383.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7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5.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6.1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92.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71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38.90

453.18

383.01

292.53

26.54

0

63.94

0

0

2.71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政治机关,开展工作主要为反腐败工作,反腐败工作不设指标,不设任务,不适宜定量考核,工作事项均涉及国家秘密,暂不适宜推行绩效考核,故附表9—附表11均以空表形式报送。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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