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4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1.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落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自我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协助县委抓实主体责任,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切实改进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持续为基层减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做好巡察工作。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运用,强化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坚持多措并举,提升监督执纪效能。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精准监督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运用“监督一点通”等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的智能化水平,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强化监督协同,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形成监督合力。探索建立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类监督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监督效率。
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通过案例分析、模拟办案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审查调查能力和业务水平。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定期对已办理案件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严格执行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加强内部审核把关,规范文书制作,提高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水平。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在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共识,确保案件顺利移送司法机关。
4.站稳人民立场,压茬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坚持步调一致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全力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整治重点项目和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以及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等专项行动。进一步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大案件查办的力度投入,立案查处一批有分量和影响的典型案件,开展好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质量评查,对可能存在的处置意见不当等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同时,注重专项整治和总结提炼深入扎实,开展“回头看”,发现深层次问题,解决监管盲区,补齐治理短板,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返还群众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与往年就是不一样。
5.以廉促进促治,深化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进一步压实清廉云南建设镇康行动,监督推动各牵头部门开展好落实好“十大行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全面深化改革齐头并进。加大廉洁文化建设在基层的推广力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廉洁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特色“红色”文化、传统文化资源,将廉洁文化与地方文化相结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建立廉洁文化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发展。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93人,其中:公务员8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86人。其中:公务员8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91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2.0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0.24万元,占总收入的0.01%;本年度本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6.46万元,增长13.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22万元,增长13.42%;其他收入增加0.24万元,增长1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由于市级下达办案经费和谈话室建设项目经费增加,故项目类收入增加,以至于本年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94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4.12万元,占总支出的86.70%;项目支出258.27万元,占总支出的13.30%;本年度本部门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6.98万元,下降5.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6.64万元,下降11.86%;项目支出增加109.66万元,增长73.79%。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上年度县财政用存量资金化解预拨经费,列支以前年度预拨经费支出,故上年度公用经费支出较大,以至于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4.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0.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3.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0%。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0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2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云S0JW27、云S64407、云S0JW37、云SQ7602车辆保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32万元,主要用于为云S0JW27、云S64407、云S0JW37、云SQ7602执法执勤用车购买保险,达到最大程度降低险外维修费用,保障车辆使用人员出行安全,用车人员满意的效果。
反腐倡廉题材微电影拍摄经费16.88万元,主要用于拍摄微电影、微视频,在全县推广播放,拓宽警示教育载体,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
网络维护及廉政宣传教育经费0.1万元,主要用于持续开展网络维护工作,确保单位网络系统稳定、安全运行,同时借助网络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单位氛围,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为单位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范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被检查单位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巡察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3轮巡察,完成对3个乡镇、11个县直部门的巡察工作。
2024年信创项目专项资金9.6万元,由于该项目为涉密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不公开。
信创工作一次性补助资金2万元,由于该项目为涉密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不公开。
镇康县中缅边境10.27事件处突应急资金1万元,主要用于对应急处置中各工作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扯皮、应会了事的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用铁的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23年办案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强化政治监督,通过案件查办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
2023年“清廉临沧”示范建设经费12.8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检查,创建示范点,达到引领社会新风正气,示范点有典型经验做法,有规范制度机制,有深厚清廉氛围,有良好创建成效,有展示平台载体的效果。
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61.2万元,主要用于强化政治监督,查办案件,达到追回违纪资金,震慑腐败分子,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10.07万元,由于该项目为涉密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不公开。
2024年信息化建设经费11.3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2024年县纪委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更新,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2024年办案经费54.85万元,主要用于持续深入推进政治监督;持续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纠治特权和“四风”问题;持续巩固和拓展反腐与发展互促共进的“镇康现象”,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自身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谈话室建设项目经费26.08万元,主要用于改造标准化谈话室4个,有效防范谈话安全风险,保障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谈话、询问、讯问工作,提升案件查办质量,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年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经费18.3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检查,创建示范点,达到引领社会新风正气。
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9.95万元,由于该项目为涉密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不公开。
非财政拨款资金0.1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春节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2人慰问金,让生活困难党员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新年,有效体现组织对党员的关心关爱的效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2.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114.48万元,下降5.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5%。减少的原因是本部门上年度县财政用存量资金化解预拨经费,列支以前年度预拨经费支出,故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大,以至于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5.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转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编制内实有人数较预算时增加6人,以至于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转经费支出较预算时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8%,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7%。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编制内实有人数较预算时增加6人、退休公务员2人,以至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预算时增加。
3.卫生健康(类)支出7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编制内实有人数较预算时增加6人,以至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预算时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编制内实有人数较预算时增加6人,以至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较预算时增加。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部门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0万元,决算为23.45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83.2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02万元,下降31.97%。减少的原因是上年购入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88万元,下降100.00%。减少原因是:上年购入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万元,决算为23.3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66%,完成年初预算的295.8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52万元,增长57.37%。增加原因是:2024年办案、监督检查出差次数增多,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万元,决算为0.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34%,完成年初预算的1.6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6万元,下降95.40%。减少原因是:本部门持续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执行力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2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02万元,下降31.97%。减少的原因是上年购入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同期减少17.88万元,同比下降100.00%,减少的原因是上年购入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万元,决算为2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82%,比上年同期增加8.52万元,同比增长57.37%,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办案、监督检查出差次数增多,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万元,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比上年同期减少1.66万元,同比下降95.40%,减少的原因是本部门持续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执行力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办案、监督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4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63.44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06.13万元,下降55.7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上年度县财政用存量资金化解预拨经费,列支以前年度预拨经费支出,故上年度公用经费支出较大,机关运行经费较大,以至于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4.78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39万元、电费1.38万元、邮电费5.11万元、差旅费4.7万元、维修(护)费2.74万元、培训费0.37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劳务费6.34万元、委托业务费1.34万元、工会经费3.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217.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1.55万元,固定资产1117.8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8.3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5.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7.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2024年年初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体系,拟定评价计划,及时安排部署,确保评价工作准确、有效。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机关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行为,经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在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上再竭力。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纠治“四风”,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做实政治监督、细化日常监督、加大专项监督;在持续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上再发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抓实审查调查、案件查办工作,准确把握监督执纪与促进发展的作用,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在从严从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上再加力。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