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乡直各办公室(中心、所),县驻忙丙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城镇燃气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忙丙乡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乡级领导包保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聚焦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风险隐患,从城镇燃气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全过程和各方面,围绕燃气运输、储存、经营、销售、使用等重点环节,压实各办公室(中心、所)、各村责任,层层推动风险排查、问题整治、隐患消除,以包保责任制推动忙丙乡城镇燃气健康、安全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包保期限
2023年7月至12月。
三、包保责任
对忙丙乡集镇区的燃气设施建设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燃气用户用气等方面进行包保督导,负责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情况实行检查督导方案,推动坚决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负责对协调服务包保领导落实包保责任,对重点问题、隐患和重点事项进行交办、督办,同步落实好部门承担的燃气安全管理职责。
四、工作机制
(一)定期督导。督导期内,包保责任人灵活开展督导工作,采取现场调研督导方式,每个月至少督导城镇燃气管理工作1次,每个季度实现对包保燃气企业全覆盖督导,并对所包保的燃气设施建设、用户用气等开展抽查检查、调研指导。
(三)督办问题。对燃气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事故风险隐患级别进行督办、跟踪和销号,区分政府部门责任、企业责任、用户责任,分类推动问题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