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初心,守护健康。城乡居民医保是解除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的有力举措。从嗷嗷待哺的婴幼儿到耄耋老者,医保守护人民健康、牵起人生两端、贯穿人的一生。不论身体好坏、无论年龄大小、不管身处何方都可以参保。今年每人缴费380元,每天大约一块钱,幸福平安一整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将于2月25日结束!
请全市父老乡亲
积极响应国家全民参保号召
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
家庭幸福
增添一份保障
做到人人都参保
人人有保障
让我们携起手来
互助共享
“无病我帮人 有病人帮我”
“大家一起来参保 生病无忧保障好”!
市医疗保障局倡议尚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尽快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委会等医保代办网点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后缴费。也可以自行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农信社(农商行)手机银行”App等渠道进行缴费。
普通门诊: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50%,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县级医院报销25%,每人一年可报销400元。
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患有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等24个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保障,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重性精神病医保报销90%,其他特殊病种医保报销70%;患有冠心病、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Ⅱ~Ⅲ级、糖尿病、精神病等23个病种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医保报销比例为60%,单一病种720~3000元,多种病种最高报销5000元。
住院待遇保障:住院报销比例按医院级别为60%—90%;参保人患大病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给予进一步保障,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60%—90%,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共可报销55万元。
住院分娩(生育):居民医保产妇在县、乡医疗机构生育的,个人不支付费用;在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限额报销。参保孕产妇发生难产、妊娠并发症等特殊情况的,按住院待遇进行报销。
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如果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过高,还可获得医疗救助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金额后,对其年度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救助。
临沧惠民保:参加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险后才能参加临沧惠民保(每人89元),可最大限度减轻患者及家庭负担。
临沧市0883—2165105
临翔区0883—2139692
凤庆县0883—4214641
云 县0883—3225527
永德县0883—5215997
镇康县0883—6635120
双江县0883—7626496
耿马县0883—6127359
沧源县0883—7126329
(1)门诊待遇
(2)住院待遇
(3)住院分娩(参保妇女生育)
(4)大病保险待遇
(5)医疗救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