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zk100/2022-00042
发布机构
镇康县农业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2-09
镇康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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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态农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起草或拟订有关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农民负担监督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3.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负责编报部门预算,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下达的农业项目,对全县的农业投入资金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制定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5.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和监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按分工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地基本建设;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制定农业教育、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工作。

  7.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参与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业、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9.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和管理。组织抓好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抓好全县种畜禽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加强全县饲料、兽医药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抓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生产救灾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发布和上报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实施对全县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

  11.负责农业生态建设与保护。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对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水生动物、水生植物,依法行使渔政监督管理职权。

  12.负责全县农业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促进农业贸易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农业局局机关内设8个股室,即:办公室(加挂镇康县农业信息中心牌子)、人事股、产业政策法规与农机化管理股(加挂镇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镇康县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牌子)、计划财务股(加挂镇康县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牌子)、科技教育股(加挂镇康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办公室、镇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股、乡镇企业股(加挂镇康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办公室牌子)。

  1.办公室(镇康县农业信息中心)。

  (1)责组织协调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政务运转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信访、保密、保卫、收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综合性会议筹备等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对外联络和公共关系;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课题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和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的决议、决定的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全县农业信息网络工程及主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主要农产品及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情况等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统计有关工作;承担镇康县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项目的管理及实施;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全县农业系统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及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农业对外宣传工作。

  2.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科技干部管理、技术职务评聘、工人技术职务考试考核评聘、出国人员政审、落实政策、人事档案、老干、侨务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县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指导和组织全县农业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工资制度改革、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农、牧、渔、农机、乡镇企业工人技术等级以及技师考评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老干部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产业政策法规与农机化管理股(镇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镇康县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

  (1)负责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培训、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抓好农业法治体系建设;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审核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案、清理和汇编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拟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等政策措施;起草农业农村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恶性案件;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机械化技术措施和推广项目,引导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农机装备的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的重大科技推广项目;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指导农机使用(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农机化综合统计工作和购机补贴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资源、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和产业化开发;指导水产品质量和水产种苗、渔用饲料、药物及渔机渔具等渔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和组织抓好渔船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协调处理渔事纠纷;承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工作;依法开展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4.计划财务股(镇康县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县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组织农业区域开发和资源区划工作,提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方案;编制全县农业预测性、指导性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行政、事业经费和各项支农资金预算方案,做好安排落实工作,搞好管理与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系统的财务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对局机关下属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业费的管理核算工作,办理日常财务工作;制定全县农业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办理政府采购有关工作;对农业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指导直属企业的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科技教育股(镇康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办公室、镇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农业科技、教育和农民培训、生态环境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编制全县有关科技、教育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农业科技、教育体制改革工作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农业科技干部队伍教育与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经批准后实施;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组织重大农业科技攻关,农业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及推广等工作;组织农业科技成果申报管理及表彰奖励;指导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组织农业系统干部队伍和科技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负责组织抓好农民科技培训、农业继续教育和农业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农业科教宣传、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外来物种管理及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利用外资项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项目的实施,承担镇康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管理等工作。

  (2)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基地的认证及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6.种植业管理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种植业(粮油、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粮油、经济作物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种植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负责农业综合统计、农情信息发布和农村基点调查工作;组织农业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资料需求计划的横向联系;指导农作物技术推广、种子管理、植保植检、土壤肥料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高稳产农田地建设和中低产田地、茶园、蔗园、胶园、咖啡、桑园改造等工作,预测预报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价格等农业经济信息;指导全县农业热区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木薯、蚕桑、咖啡等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种植技术推广、产业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畜牧兽医股(镇康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畜牧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产业结构调整、畜牧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队伍管理;研究制定畜牧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产业发展项目的计划、审核及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科技推广和科技示范,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饲养,组织抓好畜禽品种改良、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负责全县畜牧业统计和畜牧业生产信息收集工作,开展畜牧产业经济运行情况、畜产品加工、畜产品安全方面分析;组织实施畜产品加工、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方面的重大项目,引导发展无公害畜产品、绿色畜产品、有机畜产品的生产和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负责种畜禽管理,组织地方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参与行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饲料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草山保护建设和饲料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做好草山保护与建设和饲料开发工作;负责饲料工业和草山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料新品种、新技术的开发利用;负责牧草种子经营和生产许可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饲料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草山保护建设和饲料业的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指导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全县草地资源利用和牧草种子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兽医、兽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兽医、兽药行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负责动物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政、药政工作;负责全县兽药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分析和报告;组织实施动物标识管理;负责官方兽医管理和职业兽医资格审查;负责动物诊疗和兽医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组织实施定期评估;承担镇康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乡镇企业股(镇康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农产品市场开拓、农产品品牌培育、保护等工作;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在县域和重点乡镇集约发展;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申报认定和管理;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管理;负责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流通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企业职称的申报评定以及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申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市农业局指导下,县农业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目标,按照“稳粮、扩经、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立足镇康实际,依托区位、资源优势,以脱贫攻坚为统领,抓项目、建基地、调结构、优产业、扶龙头,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扶持特色产业、引导发展潜力产业。紧扣“十三五”期间,稳定粮食播种面积48万亩,巩固提升建成的高标准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200万亩,实现农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突出抓好“一线两点三区”布局、“两带三基地”和“百万亩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调优茶叶、橡胶、澳洲坚果及咖啡主导产业,壮大畜牧业、培育烤烟及蔬菜等产业,做精茶叶、澳洲坚果及咖啡品牌,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区一优的产业发展格局。

  2018年主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和任务:农业总产值达  21.8亿元以上,同比增长6%以上;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0.7亿元以上,同比增长6%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700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

  1.坚定不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做大做强“茶、果、糖、菜”主导产业,一是持续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定全县47万亩粮食种植红线,落实好粮食生产绿色高产高效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应用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做好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4万亩,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应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确保粮食稳粮增收。二是全面落实好《镇康县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强化病虫害综合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加快实施“一县一品”产业规划布局,加强茶叶、咖啡、澳洲坚果、橡胶等产业管护,突出、县域特色,打造县域品牌,尽快规划一比集特色农业、科技研发、物流加工、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启动一批产业建设。三是抓实退耕还草、粮改饲等项目,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和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加大畜禽品种改良、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力度。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畜牧业、渔业、休闲观光农业、“互联网+”现代农业等产业,确保全县各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指标圆满完成。

  2.坚定不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政策扶持引导,扎实推进农业精准招商和农业“小巨人”培育工程。一是实施农业精准招商,加强与企业对接协调,力争在畜牧产业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争取合作,实现突破;引进和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发展后劲足、产品竞争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镇康高原特色农业向集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二是建立完善挂钩联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机制,切实帮助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不断规范发展,做大做强。如期完成好农业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培育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创建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发展家庭农场。

  3.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深化落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真正拿出认识、拿出态度、拿出措施、拿出作风,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会议及《镇康县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精神,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精准扶持机制,突出抓好结对帮扶机制落实。一是建立完善产业扶贫挂钩服务工作机制,履行产业精准扶贫的牵头责任、推动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行业业务技术指导服务,“一村一品”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实现“村村有产业、户户有帮扶措施”,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有力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二是抓实产业精准扶贫,积极引导贫困地区,加快发展蔬菜、豆类、工业用辣椒、烟草、蚕桑等“短平快”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夯实增收脱贫基础,真正做到用心识真贫、用情真扶贫、用力扶真贫,使一批有发展能力和条件的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率先增收脱贫,实现全县贫困户有优势产业支撑、整体脱贫致富。

  4.坚定不移加快旅游产业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按照“一产生态化、庄园化,二产绿色化、园区化,三产特色化、高端化”的要求,一是以澳洲坚果、咖啡等地方特色产业为基础,结合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宜居宜业家园建设,规划实施旅游产业及现代农业产业园,着力实现错位发展,避免同质化。二是打造种苗繁育、生产、加工全产业链,重点做好核桃、茶叶等本土产品精深加工和仓储物流,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打造一批著名商标品牌。三是按照“农业园区就是旅游景区,特色农产品就是旅游商品”的发展思路,以农业产业为基础,积极拓展生态、休闲、观光、旅游、娱乐和传承文化等功能,打造旅游产业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带动全县区域经济发展。

  5.坚定不移打造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全面落实《镇康县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逐步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品牌建设机制和政策扶持机制。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认真组织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牌品建设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标准意识、品牌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加大农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力度。二是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区域化公共品牌打造,提升冬季蔬菜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三是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开展品牌展销推介,不断提升镇康品牌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计划。

  6.坚定不移抓项目促改革。一是根据国家和省级、市农业专项资金投向,进一步优化项目储备,抓实现代农业产业园、休闲观光农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项目规划,切实加强与上级农业部门汇报衔接,力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级盘子,确保明年项目资金取得新突破。二是全面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确保农村土地确权、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等工作扎实推进。重点完善好军赛乡忙吉利、彩靠两个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相关工作,切实做好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好木厂乡、军赛乡1万亩耕地休耕制度试点任务,因地制宜改种防风固土、涵养水分、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的“粮豆、饲料”等作物,构建“天、空、地”立体式数字农业网络等。三是稳步推进水稻、玉米、油菜、橡胶、甘蔗等政策性保险工作。同时,围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七改三清”工作,抓实清洁田园、农村圈改、禁养区限养区划定。

  7.坚定不移压实农业生产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目标,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完善领导安全责任体制,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突出落实农机安全、农村能源安全、综治维稳、渔业安全、变型拖拉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专项整治,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力度,持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全县农业生产安全。

  8.坚定不移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切实加强机关党建。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围绕《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坚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弘扬机关党员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把理论学习、实际工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思路、推动发展的动力、服务民生的措施、改革创新的本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说真话、做实事、求实效,敢于直面问题;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x”实施方案,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注重分析机关党建存在问题的根源,解决机关党建业务弱的问题;扎实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结合“主题党日+x”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方面的引领作用;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完善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积分考核管理制度,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全力打造好党建工作先进典型、亮点,树立好形象。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反腐倡廉和廉政文化建设,全面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公示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促进权责在阳光下运行,着力净化政治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4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6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116人。在职实有1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7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56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6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0.2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60.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60.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0.28万元(本级财力1560.2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60.2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56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28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镇康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监理业务免征牌证、检验等费用及下基层全县12个点进行拖拉机检验等工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8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离休人员工资及退休公用经费;农林水支出1531.9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保障农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40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9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558.3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中比上年有所增加,主要是执行2017年下半年调整规范后新的津补贴标准。

  (二)“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主要是节省“三公”经费开支。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减少了2017年全部项目支数金额,主要是财政资金紧张,全县压缩项目经费;新增2018年农机监理业务办理费用(免征牌证费、工本费、检验费等)15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用于保障镇康县农业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19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镇康县农业局

  2018年2月8日

  附件: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目录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表:

  镇康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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