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2801000
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制定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措施,制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乡(镇)搞好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计划和实施,加强全县扶贫工作调研,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扶贫开发的决策依据。
(2)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加强扶贫资金及物资的监督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提高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质量及资金的使用效益。
(3)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立项申报、计划下达、评估论证和指导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县级扶贫开发项目库,积极争取省、市对本县扶贫开发项目的支持。
(4)负责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项目,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项目,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5)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当好参谋和助手,推动全县脱贫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是充分发挥县扶贫办“指挥部、参谋部、作战部”的作用,及时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对脱贫攻坚的决策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67条, 起草下发重要文件38个,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助推了全县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抓实业务指导工作,不定期抽调工作组深入全县71个村,对脱贫攻坚村级档案、帮扶手册、明白卡、施工图编制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了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三是抓实脱贫攻坚数据管理,抽调1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全县数据管理工作,一年来,共组织各乡镇数据管理人员到扶贫办集中修改完善数据6次,确保我县错误和疑似错误数据全部清零,并与行业部门数据完全闭合,为我县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奠定了坚定的基础。四是贫困县退出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考核评估验收,各项指标均达到贫困退出的标准,实现了零核查、零漏评、零错退的目标。2019年4月份省人民政府正式宣布我县脱贫摘帽,退出贫困县序列。
2.抓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以严格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采取乡镇申报,扶贫办、财政局审核的方式做好保障相关工作。二是、资金、建设内容、相关要求,及时在项目实施乡镇、村,镇康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示,进一步增强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加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三是跟踪问效,建立多方监督、检查制度。年内共开展项目督察检查2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实施合规,资金安全。四是严把“项目申报关”。对各村上报的扶贫项目县扶贫办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核实,并会同县级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后提出初步方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五是严把“项目规划关”。在项目规划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规划,不搞行政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工程和形象工程。六是严把“项目实施关”。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落实专业施工队伍,设立村民监督领导小组,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七是严把“项目验收关”。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县级有关行业部门进行组织验收。
3.以“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抓实推进挂钩帮扶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忙丙乡麦地村的挂钩帮扶工作,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挂钩村的帮扶工作。选派驻驻村工作队员1名,增派包组干部7名,对麦地村8个自然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方位帮扶。2019年底,全村217户916 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全村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脱贫退出标准。
4.抓实项目库动态调整,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工作,为巩固脱贫成效和乡村振兴战略打牢基础,一是及时部署,统筹安排。及时召开了各乡(镇)分管领导、业务员,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参加的项目库建设会议,对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明确规定了项目库编报的原则、方向、要点及完成时限。二是夯实责任,强化落实。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严格评审和论证,进一步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和可操作性,合理确定年度整合资金数量,做到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一致;做到扶贫项目“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三是强力推进,突出实效。按照“精准编制、按需入库、自下而上”的原则,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衔接,确保编报的项目为民所需、为民所想、为民谋福,达到真扶贫、扶真贫的目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1820.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5.18万元,占总收入的75.01%,比上年同期减少290.49万元,减幅为17.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脱贫攻坚项目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454.91万元,占总收入的24.99%,比上年同期增加148.91万元,增幅为48.66%,主要原因是上海市崇明区拨入携手奔小康资金、挂职副县长工作经费、贫困县退出市级核查工作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143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72万元,占总支出的37.29%,比上年同期减少310.49万元,减幅为36.70%,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厉行节约开支,加上年内单位职工外出出差、学习次数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19年驻村队员生活补助用项目核算,不在基本人员经费核算;项目支出900.92万元,占总支出的62.71%,比上年同期减少1199.08万元,减幅为57.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边境转移项目,导致本年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5.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0.49万元,减幅为36.70%,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厉行节约开支,加上年内单位职工外出出差、学习次数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19年驻村队员生活补助用项目核算,不在基本人员经费核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0.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0.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9.08万元,减幅为57.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边境转移项目,导致本年项目支出总额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全县脱贫摘帽项目支出40.12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60万元,其他扶贫项目支出800.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26%。与上年对比减少680.34万元,减幅为40.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边境转移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96%。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2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49%。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工单位部分大病保险缴费。
3.农林水(类)支出946.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96.55%。其中:2130501行政运行支出262.8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1.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6万元,资本性支出1.17万元;213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0130599其他扶贫支出623.73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2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万9.74万元,完成预算的24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3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的137.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督查工作下乡频繁,对应的车辆燃油费增加;二是车辆购买年限长,维修费及燃油费增大;三是2019年进行全县脱贫摘帽考核,接待上级考核验收组次数较多。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6.74万元,增长22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00万元,增长6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4万元,增长37.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督查工作下乡频繁,对应的车辆燃油费增加;二是车辆购买年限长,维修费及燃油费增大;三是2019年进行全县脱贫摘帽考核,接待上级考核验收组次数较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万元,占71.87%;公务接待费支出2.74万元,占28.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县级培训、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6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门内部人员变动,有1人调出;二是部分2018年度在基本-公用经费核算的款项调整为项目核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620.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2.69万元,固定资产27.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5.4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4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动,在建工程无增减变动,无形资产无增减变动,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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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决算公开事项中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2801111
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XLS2020091811140979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