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zkx_nyncj/2025-00008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4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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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2601000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有关措施,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等工作。

(二)统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统筹工作,指导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纠纷仲裁,农民负担监督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四)负责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五)负责编报部门预算,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下达的农业项目,对全县的农业投入资金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按分工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地基本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农田水利建设等;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制定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七)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和监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检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绿色产品(食品)认证工作。

(八)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制定农业教育、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工作。

(九)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参与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肥料、饲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价,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十一)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和管理。组织抓好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抓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抓好全县种畜禽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加强全县饲料、兽医药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抓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农业生产救灾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发布和上报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实施对全县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

(十三)负责农业生态建设与保护。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对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水生动物、水生植物,依法行使渔政监督管理职权。负责对全县生物产业和茶产业进行规划、开发、保护和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农业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促进农业贸易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农业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紧扣农民增收工作主线,开展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落实促农增收九条措施,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稳中有进。2024年末,预计实现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37.9亿元,占市级任务数37.7亿元的100.5%,现价增10.8%、可比价增6.2%;预计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85元,占市级任务数17404元的100.5%,增长8.5%。

(二)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一是扛牢“米袋子”政治责任。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抓实粮食单产提升,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预计粮食播种面积46.38万亩,完成市级下达任务46.14万亩的100.5%;总产9.26万吨,比上年增106吨、完成市级下达任务9.2万吨的100.7%;大豆播种面积1.82万亩,完成市级下达任务1.82万亩的100%;油料播种面积0.6712万亩(油菜0.49万亩),完成市级下达任务0.53万亩(油菜0.48万亩)的126.6%(102%)。二是推进“菜篮子”工程。推进绿色种植、绿色养殖,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预计出栏生猪18.8万头、肉牛1.19万头、肉羊3.86万头、家禽165万羽;肉类总产量2.25万吨,增幅6.9%;禽蛋产量200吨;建成蜜蜂养殖基地10个,蜜蜂养殖3.32万群,蜂蜜产量300吨;蔬菜种植4.2万亩,产量5.4万吨;开展四须鲃(黄壳鱼)人工繁育、繁殖出鱼苗8万余尾。水产养殖面积0.87万亩、水产品产量0.85万吨。

(三)高原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以延链补链强链为重点,做优产业基地,夯实群众增收基础。全县有茶园面积11.22万亩,采摘面积10.09万亩,毛茶产量5902.3吨、精制茶1414.26吨;2023/2024榨季甘蔗种植面积14万亩,收获面积13.42万亩,农业产量59.67万吨,工业入榨量51.19万吨,新植面积5.8万亩;核桃面积71.78万亩,壳果产量5.046万吨;咖啡面积3.5万亩,产量2.05万吨;坚果面积42.43万亩,壳果产量2.37万吨;中药材种植面积2.54万亩,收获面积1400亩,产量149吨;橡胶种植面积13.49万亩,开割面积5.5万亩,预计产量0.39万吨;水果种植面积2.89万亩,预计产量0.38万吨;完成烤烟移栽面积1.77万亩、收购烟叶4.5万担,香料烟移栽0.77万亩、收购2.53万担。

(四)特色产业发展更加强劲。着力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做优“土特产”文章,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一是市场主体培育。累计完成农业企业主体登记注册675户(2024年净增95户),完成年度任务673户的100.3%;累计完成农业龙头企业认定37户(2024年新增5户),完成年度任务35户的105.7%;累计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04个(2024年净增14户),其中:省级4个、市级18个;累计创建(录入)家庭农场760家(2024年净增106户),其中:省级6家,市级4家。二是绿色有机认证。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基地14.55万亩,认证产品32个,其中:名特优新农产品14个;培塑“三品一标”农产品18个,认证绿色农产品18个。三是农业品牌创建。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镇康县14个产品入选,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的产品增加为15个,并以15个产品数排名全省第一;现镇康3家企业14个产品又喜获中国绿色食品食品发展中心认证,实现2024年产品质量认证“双丰收”。

(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做实防止返贫监测“四项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一是精准识别监测。新识别监测对象83户260人,共消除风险101户316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户均落实帮扶措施达11.53项以上。二是“一平台三机制”建设。共受理群众申请事项1743件,已办结1705件,办结率97.81%,未出现超时办理事项;共有151个合作社、33个企业(农业龙头企业32个),经营性资产95个,通过股份、订单、劳务、租赁等多种方式与农户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共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86万人次,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78万人次,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0.066万人次。聚焦“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扎实做好10个安置点的后续扶持工作。三是项目资金监管。到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99万元。目前109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已完工项目67个;到位确权登记扶贫项目资产1659个,形成资产原值29.32亿元。四是沪滇协作及定点帮扶。到位上海财政帮扶资金3441万元,实施项目10个。争取到定点帮扶单位和社会帮扶资金291.62万元。

(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一是农业面源污染。启动实施2024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项目治理任务1.2万亩,已完成0.8万亩,预计2025年6月以前全部完成。完成受污染耕地措施落地面积5.64万亩,措施落地率100%;完成农产品协同监测取样送检47个,农产品协同监测合格率100%;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7%,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2%,地膜回收率达85%,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0%、80.49%。农药、化肥使用实现负增长。二是土壤“三普”。印发《镇康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土壤普查表层样和容重通过省级审核,表层样通过市级验收,剖面样通过县级验收。土样全部流转到制备实验室并制样完成。完成数据检测882个样,占任务数1803个样的48.91%。

(七)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初具雏形。制定印发《镇康县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启动实施清垃圾、治污水等“八个专项行动”。累计完成行政村所在地卫生公厕改建49座,实现行政村所在地建成1座及以上卫生公厕目标任务。2024年,完成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改建10座,占改建任务的100%。改建农村卫生户厕2300座,占改建任务的100%;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93.7%,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治理率达63.38%;完成绿美村庄建设90个,村庄绿化率达69.21%。

(八)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夯实。一是高标准农田。2024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48万亩,计划总投资4070万元,完成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0.12万亩,计划2025年3月完工。二是招商引资。完成招商项目4个,分别为:镇康县红薯淀粉种植及加工项目、南伞田坝肉牛养殖厂建设项目、镇康县·中国-东盟菌草产业园建设项目、现代设施渔业项目,完成招引资金8014万元。三是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市级下达投资任务11亿元,县级下达县农业农村局投资任务6亿元。预计完成投资5.5亿元,占市级任务数11亿元的50%、县级任务数6亿元的15%。四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完成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1.99亿元,完成任务数1.7亿元的117%。五是农业科技推广。开展现代农民培训137场、87850人次,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170人、占培训任务数120个的142%。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4.5%,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2%,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5.5%。

(九)农业农村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全县受理59户(宗),审批56户(宗),审批率94.9%,未审批3宗;审批宅基地面积8400平方米,户(宗)平均审批面积150平方米。二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92919.06亩,流转形式以出租为主,适时强化租赁合同、规范管理、细化条款约定,农村土地流转进一步得到规范。三是村集体经济。全县76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1141.22万元,村(社区)平均15.02万元。四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三资”主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为主,全县76个村(社区)、898个村民小组,村集体资金达9439.62万元,村集体资产93874.23万元,村集体资源375.79万亩。制定印发《镇康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覆盖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摸排出241个问题,完成整改211个,正在整改30个,整改率88%。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3个。五是补贴资金管理。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资金407.6万元,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00.93万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18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968万元。形成“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群众一张卡”“一个平台管发放”“全程监督一张网”的发放监管格局。六是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作为衡量履行工作职责落实的措施,提高办理工作质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共承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代表建议16件、代表在会上的发言7件、委员提案14件,面商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十)农业安全生产监管有力。一是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房排查整治。全县共排查项目397宗48.34公顷,均未发现新增“大棚房”三类问题,其中,2019年下发的“大棚房”问题图斑10个,面积1.36公顷;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项目387个,涉及面积46.97公顷。二是农业安全生产。报废50立方联户沼气工程1座,排查农村户用沼气设施840口、粪污贮存设施11座;完成拖拉机驾驶员审验换证518人,拖拉机注册登记27台、年度检验拖拉机1838台,共清理排查脱检各类拖拉980台,补检拖拉机86台。三是渔业安全。严厉打击“电、炸、毒”鱼行为,拆除违法地笼56个、鱼笼4个,没收销毁地笼62个、拦河网50张、鱼竿鱼护等45件、非法电鱼12起,劝返钓鱼人员780人次。四是农药监管。对全县137家门店进行检查,共查出不规范经营户22家,无证经营1家。对不规范经营的22户采取集中教育的方式,无证经营依法立案查处1起。五是种子监管。检查种子市场9个,检查种子经营户78户,检查农作物种子品种220个,抽检样品24个,查处鲜食玉米品种未审先推2个,查处案件2起。六是兽药管理。对全县55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1家存在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经营兽药的情况,已完成整改,恢复运营。

(十一)党建引领“三农”全面发展。一是抓好后进支部晋位。紧盯局机关党支部后进支部晋位目标,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实施晋位工作台账制、工作措施责任制、工作任务销号制,形成上下一体的责任链条,全面完成晋位升级整改。二是强化学习提升。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总支、支部“三会一课”4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课4次,推动党员干部形成思改革、谋发展、促创新的浓厚氛围。三是规范工作运行。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召开党组会议13次,研究党建事项8项、廉政事项6项、意识形态4项、优化营商环境6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105项,确保执行决策部署迅速落实、落实到位。统筹推进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及意识形态、保密、档案等工作开展,做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树好标杆。四是深化机构改革。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下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划出组建县检验检测所,工作职责、资产及8个事业编制、8名事业人员整体划归县检验检测所,完成财务账套合并及账务移交;在县农业农村局设立县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信息中心;完成原县乡村振兴局5名公务员、5名事业人员及5名退休人员整体转隶县农业农村局。五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到抓住学习重点、融入日常、学用结合,推动党员干部受警醒、汲教训、明底线、知敬畏。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1期,组织党纪集中学习6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2场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2次,局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上纪律党课4次,局党组班子成员、各股室及事业单位负责研讨发言16人次,为全体党员干部发放《条例》108册。在集中整治“十个专项整治”和15件具体实事中,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相结合,促成果转化。首先,创新“三资”管理新模式。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金线上审批支付平台,规范资金使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在全市首家实现农村集体资金线上审批支付。制定印发《镇康县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管理相关规定》《镇康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益分配工作指引》,修改完善《镇康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试行)》。其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全市呈现“双高”。56%的项目资金拨付率全市最高;项目建设标准全市最高。六是解决好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问题。聚焦乡村振兴领域、民生领域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三个方面重点整治任务,采取分阶段、有重点、点线面结合方式,组织开展专项摸排整治,做到时序推进。七是抓好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坚持将落实《镇康县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十条措施》及“八小时外”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一起抓,签订承诺书109份,“全时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做到工作作风不减,工作进度不退,用严、实、细的作风抓好“三农”工作。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县委农办秘书股、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农业农村股、乡村振兴股;

所属单位15个,均不独立核算,分别是:

1.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镇康县分校;

2.镇康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3.镇康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4.镇康县农机技术推广站;

5.镇康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

6.镇康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7.镇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8.镇康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9.镇康县种子管理站;

10.镇康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11.镇康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12.镇康县植保植检站;

13.镇康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14.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

15.镇康县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纳入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不独立核算的15个所属单位统一纳入我单位编报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97人,其中: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09人。其中: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2人(离休0人,退休82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4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1.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51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62.64万元,占总收入的99.54%;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2.49万元,占总收入的0.4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13.37万元,下降8.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23.80万元,下降8.20%;其他收入增加10.42万元,增长24.77%。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调出、调入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财政拨款项目上级投入不足,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故比上年度减少。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镇康县乡村振兴局转入非财政拨款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52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08万元,占总支出的18.22%;项目支出9428.27万元,占总支出的81.78%;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71.92万元,下降8.5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9.21万元,下降4.94%;项目支出减少962.70万元,下降9.26%;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严格过紧日子政策, 压缩非必要的公用支出,加之机构改革人员调出、调入,人员经费核算减少等,导致本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0.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9.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1%。人均基本支出19.04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28.2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184.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驻村工作队员驻村补助项目经费182.69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2.信创项目专项经费7.4万元,主要用于:更新办公设备电脑15台。

3.2023年中央及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项目经费2592万元,主要用于:新建髙标准农田建设支出。

4.非财拨中国农业大学定点帮扶项目经费17.25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农业大学专家团队研发设计试验支出。

5.非财拨单位资金项目经费38.98万元,主要用于:蔬菜种植指导、培训,农药(除草剂、杀虫剂)使用量调查、农业保险工作中公务车运行、法律咨询费、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等经费支出。

6.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经费6.5万元,主要用于:培育经营管理型人员、专业生产型人员;技能服务型人员支出。

7.粮食生产项目(2023年粮经作物协调发展示范)经费38.61万元,主要用于:核桃套种新品种小(大)麦示范种植支出。

8.粮食生产项目(1000亩玉米化肥减量示范)经费8.71万元,主要用于:化肥减量(玉米控释肥+种肥同播)1000亩示范项目建设支出。

9.2023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经费36.6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在编基层农技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支出。

10.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项目经费7.8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证、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证、刻制村集集体经济组织公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土地延包试点宣传培训支出。

11.中央无害化处理项目经费2.2万元,主要用于:7个乡镇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出。

12.2023年农业科技教育项目经费4.7万元,主要用于:灭除薇甘菊,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支出。

13.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中央粮油生产保障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支出。

14. 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经费2967.3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种粮农民补贴支出。

15.2024年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支出。

16.2024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经费109.94万元,主要用于补贴拖拉机及配套机具、补贴揉茶机、微耕机、其他农业机械支出。

17.2023年中央渔业资源保护项目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人工增殖放流支出。

18.2023年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猪等价格和交易量等固定监测县统计监测任务、生鲜乳、饲料、兽药抽检任务、巨菌草推广种植支出。

19.2023年杂交稻旱种推广项目经费263.61万元,主要用于水稻旱种推广15500亩支出。

20.2024年油菜扩种中央粮油生产保障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推广油菜种植2300亩支出。

21.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中央粮油生产项目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5000亩支出。

22.烟区烤烟提质增效项目经费14.58万元,主要用于烟区坡耕地治理土地平整、清理土方、新建产业道路等支出。

23.中央财政天然橡胶良种良法项目经费1.07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橡胶更新改造、推广良种良法支出。

24.2023年中央粮油保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经费9.99万元,主要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支出。

25.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项目经费67.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村的卫生公厕改建、农村卫生户厕改建支出。

26.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专项补助项目经费92.67万元,主要用于兑付农村卫生户厕改建补助资金支出。

27.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经费41.49万元,主要用于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改造和尾水处理支出。

28.中央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费1139万元,主要用于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5万亩支出。

29.办公楼及附设工程修缮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改建卫生间、改建农特产品展示中心、新建吸烟亭、新建洗手台支出。

30.阳光玫瑰葡萄基地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拖欠项目经费98.99万元,主要用于南伞片区农民工工资、木场片区农民工工资、木场片区地租支出。

31.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及上图入库技术服务项目经费17.25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清理检查、数据填报、质量等级评价、上图入库和信息套合比对分析评估支出。

3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配套项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完成土壤表层样点采样,土壤剖面样点,土壤检测化验等支出。

33.2023年镇康县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项目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更新改造兽医实验室支出。

3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污水处理池、污水管网等支出。

35.镇康县油料作物种植及提质增效项目经费6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推广油料作物种植集中区域架设灌溉设施和开展油料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补助油料作物籽种等支出。

36.农业机械化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贴息项目经费21.74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农业产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农业机械化信贷风险到期贷款贴息补贴支出。

37.镇康县畜牧产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贴息项目经费71.37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农业产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畜牧养殖户到期贷款贴息支出。

38.勐堆乡茶叶林村坚果和甘蔗产业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经费140万元,主要用于茶叶林村坚果和甘蔗管护技术培训、建设坚果和甘蔗产业发展道路支出。

39.镇康县南伞镇白岩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肉牛种源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白岩村流转土地、新建标准化牛舍、购置消毒用机械及围墙、大门、水、电、路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支出。

40.镇康县勐捧镇石桥村烤烟、甘蔗提质增效项目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勐捧镇石桥村实施烤烟、甘蔗提质增效500亩,建设产业道路支出。

41.打造绿色食品牌建设项目经费83万元,主要用于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产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镇康马鞍山茶省级区域品牌目录、制定镇康黄壳鱼繁育技术规程等支出。

42.镇康县黄壳鱼人工繁育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有效推广黄壳鱼池塘养殖、大水面生态养殖面积、增殖放流鱼苗等支出。    

43.镇康县肉牛养殖圈舍建设补助项目经费18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1000户肉牛存栏超过10头的农户牛舍进行改造补助支出。

 44.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项目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支出。

45.肉牛保险补助项目经费7.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养殖户肉牛保险补助支出。

46.2021年烟后生物轮作防治项目经费8.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技术培训和指导、病虫害绿色防控、烤烟+X”种植模式推广支出。

47.镇康县2024年中央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7乡镇脱贫家庭中332名子发放雨露计划补助支出。

48.镇康县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经费134.2万元,主要用于脱贫家庭中子女补助资金发放支出。

49.镇康县2024年第3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经费23.87万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支出。

50.镇康县2024年第1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经费21.62万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支出。

51.镇康县2024年第2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经费23.52万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支出。

52.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农业银行)项目经费5.52万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13.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0%。与上年相比减少752.42万元,下降6.34%,完成年初预算的439.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调出、调入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财政拨款项目上级投入不足,故本年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执法车辆保险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执法车辆保险费支出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故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出、转入、新录入参公人员、在职职工调出、调入、退休、死亡等人员变动,相应增加各项保险缴费等支出,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预算数增加。

3.卫生健康(类)支出8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完成年初预算的82.1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出、转入、新录入参公人员、在职职工调出、调入、退休、死亡等人员变动,故卫生健康支出比预算数减支。

4.农林水(类)支出1046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2%,完成年初预算的560.9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动物疫病防治、防灾救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购置补贴、厕所革命、中央粮油生产保障、中央天然橡胶良种良法补助资金、耕地补贴、大豆玉米带状种植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高标准农田、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机购置补贴、厕所革命、耕地补贴、大豆玉米带状种植项目等上级补助项目,未纳入年初指标预算,故农林水(类)支出比预算数增加。

5.住房保障(类)支出13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完成年初预算的85.6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出、转入、新录入参公人员、在职职工调出、调入、退休、死亡等人员变动,故住房保障(类)支出比预算数减支。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部门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9万元,决算为20.93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95.1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3万元,下降6.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故比上年度减少。

1.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万元,决算为19.3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59%,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2.91%。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认真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故比上年度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9万元,决算为1.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6%,完成年初预算的61.8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96万元,下降38.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督促检查比上年度减少,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故比上年度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9万元,支出决算为2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3万元,下降6.81%。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认真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故比上年度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万元,决算为1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比上年同期减少0.58万元,同比下降2.91%,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认真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故比上年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9万元,决算为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5%,比上年同期减少0.96万元,同比下降38.40%,减少的原因是项目督促检查比上年度减少,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故比上年度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领导参会、各站、所及股室外出培训参会、日常下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重大项目调研、监督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部门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4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91.47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60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日常办公耗材、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镇康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16392.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43.87万元,固定资产940.9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935.73万元,无形资产71.5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04.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27元、固定资产减少146.04元、在建工程增加4135.58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5.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31平方米,账面原值110.03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0.8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0项,账面原值230.5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584.65平方米,账面原值167.4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5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镇康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57.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11528.35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9428.27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34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03%。与上年相比减少344万元,下降49.64%,减少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较上年度减少64万元、本年度无公楼缺口建设资金,故与上年度相比资金收入减少。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3%,与上年相比减少344万元,下降49.64%,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公楼缺口建设资金支出,故与上年度相比资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349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2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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