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相关人事代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分类、录用、转移、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信息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军官转业安置工作股、专业技术人员股、农民工工作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障基金监督股、人事调配与公务员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镇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级),镇康县社会保险局(副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落实好全县的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和社会保险参保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相关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参公编制28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代管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8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8.4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8.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8.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8.44万元(本级财力888.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8.4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8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888.4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2080101款、2080102款、2080109款、2130152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8.44万元,主要用于保工资和保运转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888.4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
⑴.工资福利支出805.94万元,主要用于兑付职工工资;
⑵.商品和服务支出34.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⑶.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48.32万元,用于兑付遗属补助、代管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贴、大学生村官到任职补助。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计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工资福利支出805.94万元,比上年的624.37万元增加了181.57万元,增幅为29.08%,主要是2017年下半年调整规范后的津补贴标准。
(二)2018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34.18万元,比上年的35.69万元减少了1.51万元,减幅为4.23%,主要是办公经费减少。
(三)2018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32万元,比上年的10.12万元增加了38.2万元,增幅为377.47%,主要是2017年度新增一名代管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补助县级补助标准提高。
(四)2018年度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的22.1万元减少了22.1万元,减幅为100.00%,主要是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减少、大学生村官待遇县级补助及预拨省市补助部分调整到基本支出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2.50万元(其中: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公务接待费7.7万元),与2017年度的13万元相比,减少了0.5万元,减幅为3.85%,主要是本部门严格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用于保障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8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8日
附件: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目录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