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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及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相关人事代理工作。
7.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8.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工勤人员综合管理,承担国家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分类、录用、转移、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聘用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公务员及工勤人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县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镇康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镇康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负责全县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直机关公务员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的限额审核控制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任免干部的有关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10.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政策;负责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11.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拟订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2.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监督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4.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镇政办发﹝2015﹞158号)精神,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下属)机构共21个,其中,行政股室13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信息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军官转业安置工作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农民工工作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障基金监督股、人事调配与公务员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公事业机构4个(镇康县社会保险局为副科级机构、镇康县医疗保险管理局、镇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镇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事业机构4个(镇康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镇康县社会保险票据审核管理中心、镇康县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镇康县人事考试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紧紧围绕全县人社系统服务于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全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人才支撑,与全面深化改革增加跨越发展动力顺势而行,努力实现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 16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5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2.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22.5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48.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532.99万元,上年结转415.7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2.99万元(本级财力1532.9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32.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3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3.25万元,项目支出439.7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1532.99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
1.2080101款896.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临时人员工资、遗属补助以及部门正常运转的支出;
2.2080505款102.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
3.2080599款18.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
4.2080602款90.86万元,主要用于补缴1999年至2003年期间改制国有企业社会保险历史欠费;
5.2089901款7.8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工伤和失业保险费;
6.2101101款42.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编制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7.2101102款13.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编制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8.2101199款1.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大病保险费;
9.2109901款327.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健康扶贫基本医保财政代缴资金;
10.2130152款30.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大学生村官的伙食补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1532.9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
1.基本支出1093.25万元,占总支出的71.3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1.33万元,主要用于兑付职工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79.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42.1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补助、代管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贴、大学生村官到任职补助。
2.项目支出439.74万元,占总支出的28.69%,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437.7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缴1999年至2003年期间改制国有企业社会保险历史欠费资金以及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健康扶贫基本医保财政代缴资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9年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9年度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10.69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2.99万元,与2018年度的 888.44万元相比,增加了644.55万元,增幅为72.55%,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半年调整了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缴1999年至2003年期间改制国有企业社会保险历史欠费资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健康扶贫基本医保财政代缴资金纳入预算。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32.99万元,与2018年度的 888.44万元相比,增加了644.55万元,增幅为72.55%:
1.2019年度工资福利支出971.33万元,比上年的805.94万元增加了165.39万元,增幅为20.52%,主要是2018年下半年调整了基本工资、津补贴标准以及增加了保险费;
2.2019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79.75万元,比上年的34.18万元增加了45.57万元,增幅为133.32%,主要是公务交通补贴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其他交通费用;
3.2019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17万元,比上年的48.32万元减少了6.15万元,减幅为12.73%,主要是2019年度减少了对公益性岗位及志愿者生活补助的支出预算。
4.2019年度项目支出439.74万元,比上年的0万元增加了439.74万元,增幅为100.00%,主要是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缴1999年至2003年期间改制国有企业社会保险历史欠费资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健康扶贫基本医保财政代缴资金纳入项目支出预算。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2.50万元(其中: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公务接待费7.7万元),与2018年度的12.50万元持平,主要是因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加重导致车辆运行经费支出增加,但本部门将严格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已终止,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用于保障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75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2018年度的 34.18万元相比,增加了45.57万元,增幅为133.32%,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需要加大人社行业扶贫力度,增加了差旅费、车辆运行经费、工作经费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共申报项目2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39.74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439.74万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
第二部分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3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