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司法局)
索引号
zk93/2025-00008
发布机构
镇康县司法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3-27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杨德红 浏览次数:29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500000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方面的有关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支持、协助镇康县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管控、康复、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县、乡(镇)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协助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所及镇康县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局(镇康县社区矫正大队)、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复议案件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审批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普法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公证工作管理股),政工办(警务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镇康县司法局南伞法律服务所

2.镇康县司法局勐捧法律服务所

3.镇康县司法局凤尾法律服务所

4.镇康县司法局忙丙法律服务所

5.镇康县司法局木场法律服务所

6.镇康县司法局勐堆法律服务所

7.镇康县司法局军赛法律服务所

8.镇康县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

9.云南省镇康县公证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力打好“八五”普法收官战。牵头组织对全县各部门“八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积极推荐本县“八五”普法先进典型,全力迎接省、市对我县“八五”普法工作情况的评估。二是全面落实普法与依法治理责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做好重点领域法治宣传工作,推动法律N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精心打造“镇康阿数瑟普法”品牌项目,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实践功能。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坚持法治镇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完善《法治镇康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推进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开展党政“一把手”述法测评,促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落实。四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质量、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不断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终期评估工作。重点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做到边整治边规范,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不断夯实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基础。五是扎实推进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多措并举拓宽行政复议接收渠道,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全县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奋力推动我县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六是不断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用好用活实体、热线、网络三大法律服务平台,不断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联络点)工作职能,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整合律师、公证等资源,推进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充分发挥法治对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作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七是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发挥,全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统筹协调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法律顾问等力量,及时有效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做好两类特殊人群管控,全面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安全稳定水平。八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需要。针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公职律师严重不足的问题,积极探索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激发全县干部职工学习积极性,广泛参与法考并领取资格证书,力争取得新突破,转变被动局面。九是全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时刻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执着,加强政治建设,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深入推进“清廉镇康”建设司法行政实践,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坚持不懈推动镇康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47人(公务员22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728007.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06947.2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6060.00元。

与上年的10919751.87元对比减少191744.67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2人,工资收入预算减少,日常运行经费减少,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706947.20元,其中:本年收入10706947.2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06947.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的10865216.69元对比减少158269.49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2人,工资收入预算减少,日常运行经费减少,总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28007.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706947.20元,其中:基本支出9713047.20元,与上年的9823916.69元对比减少110869.49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相应日常保障支出减少,因此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993900.00元,与上年的1041300.00元对比减少47400.00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2人,相应人员保障经费中的办案业务经费与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导致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864067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在职和临聘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以及开展普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办案业务的办案业务经费支出以及购买办公设备的装备保障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2578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遗属补助等支出。

3.210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7667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6381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8647425.64元,(其中:基本支出8647425.64元,项目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6%。其中:30101基本工资1928388.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5年度在职在编行政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30102津贴补贴20460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5年度在职在编行政和事业人员津贴补贴;30103奖金524422.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奖励性绩效和年底考核优秀奖;30107绩效工资149784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5年度事业人员绩效;301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89714.4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0435.77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727.39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工伤、失业和大病保险单位部分;30113住房公积金563818.0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4020.00元,主要用于涉毒特殊人群关爱中心禁毒专干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积金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70653.76元(其中:基本支出630553.76元,项目支出740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其中:30201办公费466910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10.00元,项目支出3401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和日常办公费用支出;30202印刷费140000.00元(全部属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普法宣传资料印刷费用支出;30205水费5000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交纳部门办公产生水费;30206电费10000.00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交纳部门办公产生电费;30211差旅费110000.00元(全部属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下乡、出差办案人员差旅费支出;30216培训费50000.00元(全部属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律明白人培训费用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支出;30226劳务费1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补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支出;30228工会经费38567.76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会开支;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3辆执法执勤用车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365176.00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及平台租车费用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5067.80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其中30302退休费324115.8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30305生活补助110952.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遗属补助和下属事业单位镇康县涉毒特殊人员关爱中心收押收治人员伙食费和美沙酮药物费支出。

4.310资本性支出253800.00元(全部属于项目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全部属于31002办公设备购置,主要用于业务装备购置费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3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3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合计700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7000.00元,下降34.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9500.00元,下降49.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8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即将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开展公务接待,降低公务接待标准,减少相应接待费用支出,同时伴随着规范化司法所验收结束,接待批次和人次将同步减少,接待费支出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7500.00元,下降25.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7500.00元,下降25.9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部门将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工作人员外出办案、出差尽量使用交通补贴统筹,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最大限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上级资金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无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

(三)自有资金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无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

(四)非财政拨款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无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度共纳入财政预算项目8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财政预算安排资金9939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项目名称普法宣传经费项目,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7万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普法宣传场(次)大于等于100场(次),质量指标宣传信息错漏率等于0,时效指标普法宣传及时率等于100%,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每人每年普法成本小于等于1.5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逐步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县人民群众满意度等于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2310.00元,与上年的207270.00元对比增加15040.00元,增长7.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车辆租赁费,导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镇康县司法局资产总额6293133.12元,其中,流动资产65729.22元,固定资产6137483.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9919.9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7743.2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572.75元、固定资产减少337889.88元、无形资产减少6426.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80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30313.25元,其中:出租资产59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0313.25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表(预算06表)。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2.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3.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4.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5.2025年新增表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无新增表资产配置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6.2025年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镇康县司法局2025年无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此表无数据作空表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500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
上一篇:无
下一篇:镇康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