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康县审计局关于中共镇康县委党校学员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决定》(镇政审决字〔2017〕3号)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对“该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计价不合理、重计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212010.96元”问题的整改
按照镇康县审计局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予以核减。
二、关于对“无故变更项目经理”问题的整改
项目投标书拟派的项目经理李应在施工过程中从未到过施工现场,实际现场负责人为张发清。对发现的问题,中共镇康县委党校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通过整改,已对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中212010.96元进行核减,对变更项目经理问题进行了整改。我们将认真吸纳审计建议,提高项目绩效,发挥项目效益。
中共镇康县委党校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