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审计局)
中央财政“五小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19-03-27 09:18 作者:镇康县审计局  信息来源:镇康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1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县水务局的申请函,县审计局对县水务局实施的中央财政“五小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根据《临沧市水务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五批重点县镇康县2014年度建设方案的批复》(临政水复〔 2014〕55号)实施,项目批复总投资: 2597.51万元。建设内容为:2014年度项目共建设渠道16条,总长72.2km,配套渠系建筑物236座,其中:小型引水堰14座、量水堰15座、取水闸65座、人行桥66座、背水桥55座、农机桥20座,渡槽1座。

  项目通过公开招标,2014年11月5日开工建设,2018年2月6日工程全部完工,截止审计结束时,该项目尚未进行县级验收。

  项目送审决算投资2295.53万元,审计审定决算投资2268.65万元,其中:工程投资2151.84万元,其他费用116.91万元。核减投资26.88万元,核减率为1.1 %。截止2017年7月31日,到位资金2427.11万元,本次已支付工程款1932.19万元,未支付工程款336.4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五小水利项目的实施,夯实了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条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但在项目实施中存在多计工程造价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26.88万元;(二)购入固定资产列入待摊投资0.65万元;(三)关注问题:1. 项目建成后,由于没有后续管护资金,形成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2. 截止审计结束,县水务局及相关部门未对该项目进行县、市级验收。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一)问题,多计工程造价26.88万元,责令被审计单位在与施工方实际结算时依法整改;对(二)问题,被审计单位已在审计期间作账务调账;对(三)问题,对项目管护不到位问题,建议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后续管护资金,并落实相关管护责任单位及人员,实现项目应有效益;对项目未组织验收问题,建议县水务局按照水利项目验收相关规定要求,尽快组织县级项目验收。

  (二)审计建议

  1.建议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调查,有效避免损失浪费财政资金,使项目建设在能真正发挥经济效益的地方,使有限的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2.建议职能部门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积极向上争取管护资金,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民生项目落到实处。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水务局已基本整改;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采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