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镇康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至2019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2019年,国资公司账面各项收入合计196.56万元,各项支出合计231.88万元,两年度利润合计-35.32万元,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105.3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财政款326.73万元;(二)无依据冲销欠财政借款122.18万元;(三)工会经费以现金发放职工节日补助0.33万元;(四)接待费支出0.66万元无必要附件资料;(五)往来款科目核算收支74.17万元;(六)以前年度预提费用等未作账务调整4.34万元;(七)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成本及销售收入;(八)上缴财政款错列为归还借款11万元;(九)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前后各期不一致。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对问题(一),责令国资公司全额上缴财政;对问题(二),国资公司应作账务调整;对问题(三)(四),不作处理;对问题(五)至(九),审计期间已整改。
(二)审计建议
加强对代管出租固定资产及收费票据管理,健全出租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应收、已收、未收租金台账,对应收未收租金进行清理催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国资公司已全部整改;对提出的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