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经济政策执行权情况
杨德卫同志担任镇康县统计局局长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优化统计服务。
(二)履行经济决策权情况
杨德卫同志任职期间,制定出台了《镇康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镇康县统计局内部控制制度》、《镇康县统计局集体决策制度》等。
(三)履行经济管理权情况
(1)2020年期初余额107.39万元,收入309.62万元,支出321.65万元,结转期末余额95.36万元。
(2)2021年期初余额92.92万元,收入225.17万元,支出293.26万元,结转期末余额24.83万元。
(四)履行经济监督权情况
杨德卫同志担任镇康县统计局局长期间,按照《镇康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和《镇康县统计局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监督单位财务。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规范程序,执行集体决策制度,自觉执行末位表态,认真执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制度。
(五)个人廉洁从政(业)情况
根据镇康县统计局和杨德卫同志提供的数据,杨德卫同志年工资13.21万元,商品房铺面租金年收入1.10万元。房屋两栋,价值172.12万元。车辆2辆,价值28.7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二)采购固定资产未验收;(三)公务接待未附接待函及相关支撑依据;(四)县财政无预算或超预算拨款;(五)往来款挂账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一)至(三)问题此次审计不作处理,今后应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四)问题县统计局应加大与财政部门对接,专题向县人民政府报告,逐年将预拨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预拨资金逐年转账核销;对(五)问题县统计局应加大对以上往来款项的清理,制定措施,组织人力及时收回、核销冲账,并将清理收回情况报镇康县审计局。
(二)审计建议
1.镇康县统计局应严格执行《预算法》,按县财政下达预算指标执行,强化预算执行,控制部门基本支出。
2.镇康县统计局应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经费管理制度,按照相关的费用报销流程执行审批,加强经费管理。
3.镇康县统计局应强化财务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往来款进行全面核实清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