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镇康县审计局对镇康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批复情况
2020年4月9日,该项目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临农发〔2020〕64号),下达镇康县2020农田建设任务农田面积2.28万亩,其中:高标准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73万亩。
(二)初步设计方案批复情况
初步设计方案批复中明确建设地点位于镇康县勐捧镇、凤尾镇、勐堆乡三个乡镇。建设内容:田间道路、排灌沟渠、管网等建设,实现项目区2.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1.55万亩(酸格林村片区2206亩,蒿子坝村片区495亩,大坝村1900亩,大柏树村4973亩,勐堆村片区2769亩,尖山村片区3157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300亩(酸格林村片区3373亩,蒿子坝村片区3927亩),共铺设管道95.353km(其中:输水干管管道34.159km,田间灌溉支管61.194km);新建蓄水池36座,容量共计7200立方米。新建取水井11座;新建田间道路11.96km,并配套相应土质排水沟(0.4×0.4),修复疏通渠道4.6km。土地平整2500亩(凤尾镇大柏树村2300亩,勐堆乡尖山村200亩);耕地质量监测点3个。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计划总投资2490.65万元(中央财政资金2319.79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70.8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 2173.69万元,科技措施投资20万元,项目管理及其他费用296.96万元。
(三)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2020年11月9日开工建设,2021年6月5日完工并提出验收申请,2023年5月8日组织县级验收。共铺设管道313.01km,其中:输水干管管道199.297km,田间灌溉支管113.713km;新建蓄水池44座,容量共计8400m³;新建取水井22座;新建田间道路15.43km,修复疏通沟渠3.299km。土地平整1653亩(凤尾镇大柏树村1138亩,勐堆乡尖山村515亩)。耕地质量监测点3个。施工方报审完成工程投资2365.36万元。
(四)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3年8月1日,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2319.7900万元。实际到位2000万元。应到位未到位县级整合资金319.79万元。根据批复方案县级配套资金170.86万元未到位。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3年8月1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共计200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经理未驻场履行职责;(二)该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多计、错计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32.15万元;(三)勐堆乡片区项目效益达不到方案设计要求;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问题(一),将上述问题移送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问题(二),责令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对多计工程价款32.15万元的问题依法整改,尚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得支付,同时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应当与参建各方对竣工结算进行复核,举一反三,对发现的类似问题按规定进行整改。对问题(三),根据以上规定建议农业农村局督促施工单位限期修复,并将整改情况报审计组。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按项目方案要求实施,发挥应有效益。
(二)审计建议
1.建议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2.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拟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发现的问题,问题(二)、(三)已经整改完成、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