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2024年项目计划安排,镇康县审计局对镇康县财政局2022-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镇康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075.51万元,预算支出1075.51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1.04万元,总收入1066.06万元, 总支出1068.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45万元。
2.镇康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194.91万元,预算支出1194.91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40.5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8.4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32.11万元),总收入1264.63万元,总支出1301.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1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违规报销支出0.59万元;(二)县财政局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不减反增;(三)年初预算不精准,2023年公用经费预算执行率差异率达126%;(四)原始凭证不完整,附件资料不齐全,部分报销单无经办人签字;(五)未按规定比例收取工会会员会费。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问题一,县财政局应当尽快向当事人收回违规报销资金,收回资金0.59万元作上缴省级财政处理;对问题二,县财政局今后应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规定;对问题三,县财政局应当强化预算编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对问题四,县财政局应当尽快组织人员对此类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对原始凭证不完整、附件资料不齐全的会计凭证进行更正、补充完善;对问题五,县财政局应当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严格执行会费收取标准,并对临时人员2022年至2023年度按照标准补收不足会费。
(二)审计建议
1.镇康县财政局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合理支出,严格控制部门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杜绝出现加班餐等不规范支出。
2.镇康县财政局应认真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按比例收取工会会员会费。
3.镇康县财政局应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经费管理制度,按照相关的费用报销流程执行审批,加强经费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