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审计局)
镇康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日期:2025-10-20 09:34 来源:县审计局 浏览:1079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省审计厅的安排,县审计局对镇康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至2025年3月31日,省财政共安排镇康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1032.06万元,县级财政下达资金1032.06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部门实际拨付并使用资金885.68万元,专项资金结余4.24万元,专项资金结转142.14万元。资金使用率85.8%。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镇康县财政局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42.17万元;(二)县卫健局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三)镇康县“两癌”筛查个案信息管理质量控制不严格。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问题(一),县财政局应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在收到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后,及时安排下达至项目单位,并根据部门实施项目进度拨付专项资金。对问题(二),县财政局应督促县卫健局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项目预算执行,组织好培训工作。同时,要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对问题(三),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应高度重视,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统筹和监管,切实提高“两癌”筛查质量。同时,督促县妇幼保健院及相关乡镇卫生院完善自我检查和整改机制,定期开展自查,保证服务和信息管理质量。

(二)审计建议

1.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结余资金管理工作流程,加强国库资金调度,及时足额拨付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2.县卫健部门应加强对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进行质量控制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并加强结果运用,确保补助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3.县卫健部门应加快技能培训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并加强对勐捧镇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工程进度,按工期完成建设项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问题(三)已完成整改,问题(一)、(二)正在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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