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审计局)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和2022-2024年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2025-10-20 09:36 来源:县审计局 浏览:859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镇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镇康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和2022-2024年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属于镇康县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5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13人,核定车辆编制3辆,2024年末实有人员16人,实有车辆3辆。所属14个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人员编制84人,核定车辆编制16辆,2024年末实有人员86人,实有车辆15辆。

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总额为11981.76万元。2024年度收入11515.13万元,总支出11528.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3.41万元。2024年度财政下达中央及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共计10360.32万元,涉及31个项目。

2022年至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安排镇康县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197.06万元。实际累计支出101.71万元,其中:发放无害化处理补助22.71万元,购买动物防疫疫苗26.6万元,购买检测试剂及耗材7.4万元,改造兽医实验室支出4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23年度结转结余资金441.96万元未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报。(二)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差异率较大。(三)未按时收取资产出租收入14.4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6.4万元)。(四)对外出租资产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县农业农村局对外出租资产未得到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五)以前年度审计发现未按规定完成整改。(六)未兑付无害化处理补助25.29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问题(一),县农业农村局今后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编制预算,杜绝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对问题(二),县农业农村局今后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编制预算,杜绝预算编制不精准、收入存在较大出入的问题;对问题(三),县农业农村局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催收应交未交的租金;对问题(四)县农业农村局应按程序将对外出租资产事项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对问题(五)县农业农村局应研究判断问题整改状态,属于本单位确实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应按照程序报销号;对负有监督整改责任的问题,应督促整改主体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按照规定报告整改状态和申请销号。对问题(六)县农业农村局应积极向县财政汇报,优先安排动物无害化处理资金支出额度,及时兑现无害化处理人补助费用。

(二)审计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准确性,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规范编制部门预算。二是规范资产对外出租审批手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加强租金收缴管理,及时按照合同(协议)收取租金。三是加强历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状态和销号状态管理,对于该报请销号的问题应按照《云南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办法(试行)》(云审委〔2023〕7号)规定报请销号。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问题(一)、(二)、(三),已经完成整改;问题(四)、(五)、问题(六)正在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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