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县审计局2025年项目计划安排,镇康县审计局对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产业中心”)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和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县产业中心2024年度预算总额为1838.34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415.05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423.29万元。202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838.34万元,总支出1852.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21.33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7.54万元。
(二)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情况
2022年至2024年,共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4096.01万元,实际发放补贴4096.01万元,共涉及农户4400人户次,全部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4096.01万元,其中:发放糖料蔗良种补贴2650.94万元,涉及面积77124.46亩,涉及农户4400户次;发放糖料蔗良法补贴1445.07万元,涉及面积192412.06亩,涉及机械化作业6602.51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二)预算编制不精准,部分支出预决算之间差距较大。(三)镇康县本级制定的政策补贴资金未发放1369.91万元。(四)账务处理不规范,未将应付款项纳入账务核算导致债务不实,涉及金额308.09万元。(五)存量资金结转结余两年以上未上缴财政涉及金额300万元(六)拉用上级专项资金0.36万元。(七)2023-2024榨季良种良法补贴未完成兑付1041.88万元。(八)对农户政策宣传不到位,签订种植服务合同时将补贴以种蔗扶持款方式进行代扣。(九)良种补贴未直接兑付到种植农户。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问题(一)县产业中心应加强预算管理,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编制。对问题(二)县产业中心应细化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的精准性。对问题(三)县产业中心应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尽快完成资金支付工作。对问题(四)县产业中心应及时将账外欠款纳入会计核算,并向政府部门报告,积极争取资金化解欠款。对问题(五)县产业中心应按照相关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将结转结余全部资金交回县级财政统筹。对问题(六)县产业中心应收回或调整账务,确保各类资金专款专用。对问题(七)县产业中心应积极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并向县财政争取资金拨付,尽快完成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对问题(八)县产业中心应做好政策宣传,督促纠正和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对问题(九)县产业中心应加强对良种良法的补贴的发放管理工作,确保补贴发放到应享受补贴对象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还未发放的补贴要做好核实工作,不得向非种植主体账户兑付或超额兑付国家良种良法补贴。
(二)审计建议
1.县产业中心应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应进行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预算工作的合规性。
2.县产业中心应加强对往来款项及存量资金的管理工作,对往来款应及时进行清理,对存量资金应按规定进行管理。
3.县产业中心应加强对良种良法补贴及相关企业的管理工作,确保良种良法补贴按规定发放,保障蔗农应得利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问题(一)、(二)、(六)、(七)、(八)、(九)已完成整改,问题(三)、(四)、(五)正在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