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4日在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镇康县审计局局长 高存艳
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镇康县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全面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风险,财政运行基本良好,全县经济运行平稳向好、发展质效稳步提升、民生福祉不断改善。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县审计局共开展21个审计项目,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141.6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949.67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资金3097.32万元;应缴其他资金712.84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5939.43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6341.78万元。核减投资额537.32万元,审计挽回损失103.56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45个,提出审计建议69条。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财政管理情况、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发现主要问题:一是错缴非税收入。部门错缴经营服务性收费13.82万元。二是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141.83万元。三是县级财政挤占拉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458万元。四是未及时拨付社会福利和救助资金。五是未及时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六是财政暂存暂付款清理消化不及时。七是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的年初预算数与上报部门预算编制的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二)镇康县2024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题审计
主要问题:一是财政应筹措资金6483万元未及时足额到位。二是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2148.15元未及时缴入国库。三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达到预期目标。四是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进度表。五是项目未按合同编制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
(三)镇康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题审计
发现主要问题:一是县财政局未及时拨付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42.17万元。二是县卫健局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项目资金结转39.23万元,执行率低。三是“两癌”筛查个案信息管理质量控制不严格,未及时录入“云南省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平台”370条。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镇康县妇幼保健院、南伞镇卫生院、镇康县农业农村局、镇康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四个部门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申报绩效工资总量,未经审批发放绩效工资。二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86.77万元。三是接待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四是无依据补助职工食堂误餐费。五是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取费用。六是国有资产长期无偿提供他人使用。七是出纳收取水电费未及时存入对公账户。八是结转两年以上涉农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九是医疗废物日常管理不规范,存在医疗废物流失、病媒扩散风险。十是对外出租资产未经审批,未按时收取租金。十一是未及时兑付补助25.28万元。
三、重点民生及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镇康县城公共停车收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未及时上缴财政停车费收入,坐支停车费收入。二是应收未收停车费378.35万元。三是擅自减免停车场停车收费8900元。四是应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错误核算为企业收入。
(二)镇康县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发现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二是项目未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三是项目资产协议书权属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权属不符。四是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21万元。
(三)镇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专项审计调查
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未完成构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及村级服务社建设改革目标。二是未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联合社主任办公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社有企业具体经济业务。三是农资土产公司采购烟花爆竹未开具发票648万元。四是对外出租社有资产未开展评估,未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五是农资土产公司虚增资本公积307.53万元。应收账款不实36.37万元。六是购买电脑、打印机、录像机等设备未计固定资产。七是违规发放奖金,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八是拨付的财政补助资金未开展监管和绩效评价。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对镇康县中心敬老院改扩建建设项目和镇康县骨灰堂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涉嫌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二是电梯采购安装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三是重大设计变更无勘察、设计单位审批意见。四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五是现场工程量签证编制不符合规范要求。主要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进场检验和验收记录。六是超投资概算未按规定报原审批部门审批。七是多计工程量、错套定额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537万元。八是待摊费用未按规定进行摊销直接列支出;少计工程成本4.7万元。九是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拖欠工程款。十是施工单位擅自变更项目经理。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一)镇康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发现主要问题:一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二是下属二级公司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三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土地及房屋未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变更手续。四是资产未得到有效盘活,闲置50套保障房未及时进行配租。五是项目未办理工程验收及相关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就投入运营。六是未按合同规定多结算费用3.1万元。七是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八是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二)镇康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审计
发现主要问题:一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资产产权不明晰。三是资产未得到有效盘活,工业园区凌云公寓商铺及车库34处资产处于闲置状态。
六、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审计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19件,涉及资金4649.45万元。移送处理问题主要涉及以权谋私、挪用公款、虚构借款套取资金、损害集体利益问题、未开具发票漏税;违规使用医保资金、乱收费、超服务范围收费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投资领域中未进行政府采购直接发包、投标单位相互串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投标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经济领域改革,加快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严格预算编制刚性约束,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管。完善国有企业治理制度。不断深入国企改革,督促国有企业健全细化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机制。
(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严格政府债务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控制隐性债务,严格审核隐性债务化解,健全债务监测预警机制。积极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加强对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的监管,加强专债项目运营管理,严控运营成本,夯实偿债资金来源,防范债务风险。
(三)规范重点领域资金管理,保障民生和发展需求。针对审计发现的供销、医疗等民生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强化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规范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等环节。
(四)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推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财政等监督力量协同,加强审计问题整改督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干部考核、任免的重要参考,促进规范用权。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把过紧日子作为习惯和常态,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