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是否完成对外公开:是
周家寿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勐堆乡彭木山村提水工程运营管理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县水务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班子成员、承办股室及人员对你们所提建议内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办理过程中积极与你们沟通交流,最终就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达成共识,答复内容经集体研究讨论,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2024年,县水务局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提水站工程项目,目前工程已完工但未运营供水,群众用水问题还未得到解决。”问题,我们研究认为:经过现场核查,镇康县泽景公司组织实施的勐堆乡彭木山村提水工程还未完工,未具备投运条件,我们将督促泽景公司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尽早投入运营,保障彭木山村供水。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县水务局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提水站工程项目,目前工程已完工但未运营供水,群众用水问题还未得到解决。”问题的答复:一是督促县泽景公司加快项目建设,具备条件后组织竣工验收。勐堆乡彭木山村提水工程于2023年2月1日开工,目前,岔路寨、弄岗、垭口寨蓄水池未完成、信息化设备未安装,施工企业已完成不锈钢水池采购,12月可完成安装,信息化设备定于12月招标,如招标顺利,2026年1月可完成信息化设备安装。二是我局全力组织浮船施工。受山洪灾害影响,位于茶家寨水库的取水口损坏,取水方式变更为浮船取水,县水务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完成浮船取水方案,并于11月10日启动浮船施工,计划12月全面完成建设。该项工作完成后县泽景公司可投入试运营,保障已完工程覆盖区供水。三是督促县泽景公司完善运营手续。目前,公司已取得水费收缴依据《镇康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试运营期水费收缴方案》(镇政办发〔2025〕36号),下一步,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取水许可证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水务局
(建议办复工作联系人:李杨;联系方式:1870881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