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是否完成对外公开:是
金石云委员:
您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凤尾镇自然灾害治理项目立项和群众受灾损失补偿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县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班子成员、承办股室及人员对您所提提案内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支持方向,办理过程中积极与您沟通交流,最终就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达成共识,答复内容经集体研究讨论,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近年来,因镇级财力有限,好多产业地块受到破坏,自然灾害预防与修复均未能得到有效治理。凤尾镇2024年6月1日至8月28日,因汛期各种受灾情况统计如下:凤尾村19户9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0.5亩,农作物绝收面积3.36公顷,因灾减产粮食21.53吨;芦子园村45户19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4.6亩,农作物绝收面积50.4亩,因灾减产粮食11.84吨;小水井村22户8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6.55亩,农作物绝收面积2.655亩,因灾减产粮食6.44吨;大柏树村49户207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55亩,农作物绝收面积122亩,因灾减产粮食42.5吨;大坝村152户63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60.1亩,农作物绝收面积70亩,因灾减产粮食39.63吨;凤尾村丙弄坝大沟和小水井村郭家寨大沟损坏灌溉设施2.5公里70.7万元,各村道路受损(塌方)6公里120.28万元。合计受灾人口287户122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66亩,农作物绝收面积323亩,直接经济损失267万元。”的问题,我们研究认为:水务部门在每年汛期就受灾情况定期收集上报相关情况,2024年也将凤尾镇受灾情况和道路损坏情况上报市水务局,截至目前没有受到因灾补助或者救助的相关情况。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答复
关于“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是帮助解决凤尾镇自然灾害治理项目立项。二是帮助解决部分群众受灾损失补偿。”的建议,我们办理情况是:一是及时修复郭家寨大沟。郭家寨大沟修复工程已经纳入镇康县帮东河水库灌区供水工程建设于2021年11月30日开工建设,2025年5月24日全部完成,完成渠道修复9153m,完成投资921.42万元。二是加强项目谋划。根据《云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云水农〔2024〕16号)《临沧市水网规划》(临政复〔2024〕48号),涉及凤尾镇辖区内农业灌溉供水设施已经纳入镇康县凤尾坝灌区工程项目,灌区涉及凤尾镇的凤尾、仁和、芦子园、小水井、大柏树和忙丙乡的麦地、蔡何、新水等共8个村委会,设计灌溉面积3.7万亩,匡算总投资为4.9亿元。目前项目完成勘察设计招标,正在开展外业勘察工作。下步工作中,县水务局将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进行对接汇报,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和资金支持,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我们将继续加强与乡镇、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方争取受灾救助,多渠道争取因汛期受灾或损坏项目的修复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水务局
(提案办复工作联系人:饶达明;联系方式:13988377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