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南伞水库工程管理;水库的防汛抗旱、水文测报工作;水库蓄水、供水调度;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监测工作;水库水工建筑及闸门启闭机等机电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水库枢纽工程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和预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水源保护工作;实施水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执行上级领导机关防洪灌溉的指令,开发利用水库资源,提高水库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其主要职责职能是承担镇康县防洪、排涝、蓄水、抗旱调节功能,同时还承担着工矿企业、农业及城镇居民生活饮用水的供水任务,是镇康县的主要防洪工程和唯一水源。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南伞水库于1978年组建为南伞水库管理所,1995年8月成立镇康县南伞水库管理局,机构级别为二级局,隶属镇康县务局管理。2004年8月经水管体制改革后,确定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人,后因工作需要,人员编制调剂中山河水库管理局3人,调剂镇康县水务局河长制办公室1人,目前实有人员编制11人。2005年4月,管理局人事和经费从县水务局分离出来,成为县财政全额拨款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对口管理业务股室为农业股。下设“二股一室一所”,即工程管理股、经营管理股、综合办公室和木场乡蕨坝水库管理所(负责管理蕨坝水库),主要承担南伞和蕨坝两个水库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按照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完成好南伞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1.做好工程运行管理,防汛抗旱工作。加强通信联系和防汛抗旱值班,切实搞好防汛抗旱工作,加大工程运行管理的巡查力度,确保工程运行管理安全。
2.做好水资源、县城饮用水水源点、水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和水土保持各项政策,加强与毗邻乡镇和县政府汇报对接,在整改复耕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政策倾斜,切实加强径流区环境保护,依法履行职能。
3.搞好水库多种经营开发管理工作。依靠现有的水土资源优势,继续加大开发水库闲置用地,种植坚果、桃子等经济林果,继续做好工业园区和县城的生产生活供水工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服好务;坚持以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为根本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增强水库经济实力。
4. 继续加紧跟进水库病除项目报批工作。争取南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明年开工建设,上级配套资金早日拨付到位。
5.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落实档案法有关规定,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6.抓好班子建设,带好队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水库工作的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和责任观念提升水库管理系统作风建设水平,为圆满完成水库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7.加强水库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力度,提高管理水库的能力,为水库管理安全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8.继续做好汛期、非汛期水情测报工作。
9.继续做好南伞水库综治维稳“水利防恐”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76万元,政府性基金X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5.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76万元(本级财力125.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5.7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2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6万元,项目支出9.0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6.00万元,2130309水利执法监督116.76万元,2130315抗旱3.00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6.76万元,项目支出9.00万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16.76万元,分别是:301工资福利支出110.71万元:01基本工资28.24万元,02津贴补贴71.85万元、07绩效工资10.63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043万元、01办公费5.00万元、08取暖费0.025万元、29福利费0.018万元、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项目支出9.00万元分别是: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00万元:13维修(护)费5.00万元、23被装购置费3.00万元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16.76万元,分别是: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10.71万元:01工资福利支出110.71万元、02商品和服务支出5.043万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项目支出9.00万元分别是: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9.00万元:02商品和服务支出9.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金额为0万元,无此类项目支出。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无功能科目分组,无配套事项支出。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8年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支出,无需功能科目分组事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2.68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收支116.76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收支85.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02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政策增资增加人员工资支出。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收支9.00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收支32.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57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资金困难,需返还的非税收入无法安排,导致项目支出预算收支较上年减少较大。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镇康县南伞水库管理局属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但预算安排事业经费6.043万元,主要用于01办公费5.00万元、取暖费0.025万元、福利费0.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镇康县南伞水库管理局
2018年2月7日
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目录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