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水务局)
索引号
20220311-002417-280
发布机构
镇康县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9-28
镇康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作者:镇康县水务局  浏览次数:25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水务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其他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水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流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1、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镇康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按照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完成好水利综合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水电开发和工程管理,谁行政执法等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水务局于1978年7月28日成立镇康县水利电力局,1995年10月13日更名为镇康县水利水电局,2002年1月16日更名为镇康县水利局,2010年组建镇康县水务局,为镇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内设6个机构,为股级。即:综合办公室、 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办公室、镇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电股、水政监察大队。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镇康县水务局、中山河水库管理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0人,其中: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镇康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水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77,942,131.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38,989.81元,占总收入的64.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303,141.32元,占总收入的35.03%。与上年(2016年收入合计27663.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9.33万元,占总收入的15.58%;其他收入23354.12万元,占总收入的84.42%)对比,总收入比上年减少19869.24万元,减幅-71.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4.57万元,增幅17.51%,其他收入减少20623.81万元,减幅-88.31%,主要原因分析是虽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但增幅不大,其他收入减少,减幅较大,因上级项目补助资金减少导致减幅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水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75,753,800.53元。其中:基本支出6,102,556.48元,占总支出的8.06%;项目支出69,651,244.05元,占总支出的91.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22291.95万元对比,支出减少14716.57万元,减幅-66.02%,主要原因分析是收入较上年减少,支出同样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02,556.48元。与上年518.01万元对比增加92.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国家政策性增资人员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73,902.48元,占基本支出的92.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28,654.00元,占基本支出的7.02%,人均年支出8573.0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651,244.05元。与上年21773.94万元对比减少14808.82万元,减幅68.01%,,主要原因分析是上级项目补助资金减少,项目开展工作减少,支出随之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分别是: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25,615.00元, 2110799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789,560.63元,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396,189.71元, 2130301行政运行支出70,507.60元, 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支出34,157,634.53元, 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20,586.95元, 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支出2,837,717.28元, 2130310水土保持支出398,903.91元 ,2130314防汛支出573,012.51元, 2130315 抗旱支出10000元, 2130316 农田水利支出21,165,369.18元, 2130335 农村人畜饮水支出1,567,163.50元,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239,101.25元, 2136999 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1,299,88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792,056.48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54.9%。与上年4,229.33万元对比增加49.88万元,增幅1.18%,主要原因分析是国家政策性增资等,同时财政预算拨款增加。

  镇康县水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02,428.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6%。与上年2632.72万元对比增加377.52万元,增幅14.34%,主要原因分析是国家政策性增资,人员支出增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上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维稳保障支出;

  5.社会保障和事业支出629,72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6,125.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53,600.00元;

  6. 农林水支出29,032,70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1,924,736.60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工资福利支出324,000.00元,水利工程建设-商品和服务支出50,064.33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商品和服务支出20,586.95元, 水利前期工作-商品和服务支出69,030.25元, 水利执法监督-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1,228,884.52元, 水土保持-商品和服务支出398,903.91元,防汛-商品和服务支出573,012.51元,抗旱-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农田水利商品和服务支出21,165,369.18元,水利技术推广-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1,735,717.16元,农村人畜饮水-商品和服务支出1,321,761.66元,其他水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10,635.25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7,414.00元,完成预算的78.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元90,000.00元,决算为57,414.00元,完成预算的63.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支出,执行厉行节约原则。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6828.64元,下降65.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4313.24元,下降6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515.4元,下降64.1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积极响应政策,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占51.10%;公务接待费支出57,414.00元,占48.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利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41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4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运行管理,防汛抗旱即工程管理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水务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7,846,933.33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36%。与上年800000.00元,对比增加7046933.33元,增幅880.87%,主要原因分析是上级基建预算拨款比上年增加。

  镇康县水务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7,696,071.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16%。与上年800000.00元,对比增加6896071.71元,增幅862.01%,主要原因分析是国家政策性增资,人员支出增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增加。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水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654.00元,与上年支出471,139.31元对比减少支出42485.3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缩减不必要的开支,同时减少预算安排,支出减少。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0,997.15元,印刷费362.00元,手续费520.76元,水费8,396.00元,电费23,502.24元,邮电费29,256.40元,物业管理费1,000.00元,差旅费65,000.00元,培训费3120元,公务接待费17,208.00元,劳务费28,150.00元,福利费63,158.4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11.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6,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镇康县水务局资产总额596395869.80元,其中,流动资产180,765,371.94元,固定资产3,526,285.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12,104,212.57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741085.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96,395,869.80

180,765,371.94

3,526,285.29

2,189,766.79

746,800.00


589,718.50


412,104,212.5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9,159.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2,359.7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1,399,159.71

1,399,159.71





1,399,159.71

1,399,159.71




货物


1,195,154.97

1,195,154.97





1,352,359.71

1,352,359.71




工程













服务


51,400.00

51,400.00





46,800.00

46,800.00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根据财政决算绩效管理要求,水务局组织对2017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9,651,244.05元,占支出总额的91.94%。根据指标分析,投入产出比例合理,取得一定水利建设成效,发挥好的工程效益。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水务局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

  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

  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

  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镇康县水务局

  2018年9月24日

  附件:2017年水务局决算公开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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