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水务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相关事项的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报告
镇康县审计局:
根据《镇康县审计局关于镇康县水务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相关事项的审计决定》(镇政审决〔2019〕5号)审计决定,我局根据审计决定事项,结合本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相关事项存在问题,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违规借支预算款600000.00元的问题
镇康县水务局违规借支预算款600000.00元,在2018年度已经归还。针对大额借支款项存在手续不完善等问题,水务局在后续发生的大额借款业务中,加以完善报批手续,在借款业务上,经班子会议研究后形成会议纪要,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做到借款业务有请示报告、有政府领导批示和局班子会议纪要。如:2019年7月55号凭证水务局茶山脚水库、小龙洞水库等项目相关费用借款,有请示报告、有政府领导批示和局班子会议纪要。
二、关于未缴预算款369537.56元的问题
镇康县水务局对南伞河道治理项目实施,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基金贷款9400万元专项用于南伞河道治理建设,建设期间产生存款利息369537.56元,暂用往来款项核算(即:借:银行存款,待:其他应付款——待摊销的银行存款利息),经审计决定需上缴县级国库。水务局依据在建工程建设成本投资核算的相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实施实际,于2019年8月34号凭证对此笔存款利息作在建工程的待摊投资冲减调整(即:借:其他应付款-待摊销的银行存款利息,贷:在建工程——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银行存款利息),不作上缴县级国库处理。
三、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镇康县水务局根据审计决定对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截至2019年4月末其他应付款(单位间和项目之间借款)共计188333054.45元,其他应收款共计106118858.86元。通过清理和账务处理,其他应付款减少42062500.00元,其中:2019年5月47号凭证归还银行贷款26000000.00元;2019年6月42号凭证茶家水库项目归还镇康县水务水投公司借款15000000.00元;2019年8月40号凭证2018年水土保持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归还镇康县水务水投公司借款1062500.00元。截至2019年8月末其他应付款(单位间和项目之间借款)共计余额146270554.45元。其他应收款减少44597727.39元,其中:2019年5月46号和2019年8月13凭证收回镇康县水务投资公司借款36000000.00元;2019年8月19号凭证收回镇康县水务投资公司借款104400.00元;借款支出项目工程款挂其他应收款调账进行列支出茶家寨水库项目6182301.97元(2019-6-42#凭证)、收回预付南伞河道治理工程款1643440.00元(2019-6-65#凭证);收回工程预付款及借款618088.92元(其中:2019年6月47号凭证收回勐捧河小流域治理工程款176572.14元、2019年7月1号凭证收回2017年南捧河小流域坡耕地项目借款418126.40元、2019年8月67号凭证收回2017年石漠化项目工程预付款23390.38元);2019年8月19号凭证收回同城接待费2098.50元;收回项目支出借款45398元;2019年9月1号凭证收回刘永勋个人借款冲账核销2000.00元。截至9月止其他应收款共计余额61564552.47元,其中:个人借款未收回10000.00元(其中:罗艳良3000.00元、袁忠海7000.00元)。
镇康县水务局在审计决定60日内往来款清理无法全部整改执行完毕,特别是工程项目欠款和单位间的借款存在时间节点和资金缺口等诸多因素,需在后续工作中,继续制定措施,组织人力物力,继续进行清理清收,对工程欠债和单位之间、项目之间借款部分,尽力向上争取资金和向县级政府申请资金解决,力尽所能化解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严格控制规模,对于个人借款部分将继续加大催收力度,确保全部清收。在下一步财务预算收支管理上,水务局将加强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杜绝个人借用或预支公款情况,严格执行(中发〔2013〕13号)“第十一条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处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之规定,严格管控制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