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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和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各级决议决定,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努力完成本单位内各项任务。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策、命令。管理本单位内的行政事务。
3编制和执行本单位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方案。
4领导和管理本单位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
5领导和管理本单位内的优抚、安置及社会治安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于2018年11月29日新成立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股级),分别是:局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军休服务管理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做好各类优抚对象补贴、军休干部人员各类补助。抓好优抚安置等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抓好党建巩固提升,完成规范化党支部达标创建工作。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4.来信来访工作。
5.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保密工作,档案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6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7.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7.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7.0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7.08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7.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6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60万元,项目支出164.4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0505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73万元; 2080805义务兵优待57万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0.98万元;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0万元,2080901其他退役士兵安置70.50万元, 2082801行政运行174.90万元;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67万元;2101101事业单位医疗4.1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组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万元,项目支出10.68万元);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3.8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2月29日新成立单位,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为202.6万元,因本部门为新成立机构,无法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
(三)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64.48万元,因本部门为新成立机构,无法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用于保障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8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因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2月29日新成立单位,所以2018年无预算数据与2019年预算数据对比。
(三)2019年用于保障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8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新成立机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共申报项目8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64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76300111
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22604422517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