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诊所执业活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发放诊所备案凭证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便于社会查询、监督”。现将已备案的镇康县勇平中西医结合诊所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1.诊所名称:镇康县勇平中西医结合诊所
2.诊所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勐捧镇勐捧村委会荷花塘鲁世祥自建房租房
3.法定代表人:赵祖能
4.主要负责人:何云虎
5.所有制形式:私有
6.经营性质:营利性
7.诊疗范围:中西医结合科
8.备案编号:PDY000391530924MAGO116
9.备案日期:2025年11月12日
若对公示的医疗机构存在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监督电话:0883-6630416、0883-6630419。
镇康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