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卫生健康局)
索引号
zkx_wsjkj/2025-00010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文  号
日期
2025-09-01
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政协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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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是否完成对外公开:是

罗杰:

您在政协镇康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镇康县医疗系统患者检查结果共享平台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一是周密部署。县卫健局组织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认真学习《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卫医发〔2024〕1号)文件精神。4月,组织召开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及转诊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全县各级医疗机构30余人参加会议,并就推动工作落实提出了要以质量安全为底线,规范互认标准,强化医疗机构协作与责任等六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二是健全制度。县卫健局与县医保局联发了《镇康县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我县第一批县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共254项。其中,临床检验项目43项、放射影像检查项目208项、超声检查项目3项。确定了镇康县第一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为9家。明确了互认标识为“镇康县HR”,由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牵头组织修改检验检查单标识,实现全县互认项目标识统一。同时印发了《关于成立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通过健全相关专业医疗质控体系,加强质量控制工作,为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三是加快医共体总医院互认标识,目前已按照市级互认方案,互认标识已更改,乡镇互认标识正在改标识(已完成部分DR标识)。四是调度压实责任。组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重复医疗检查检验月调度,了解互认工作成效,文件印发以来,已执行互认4人次,为群众节省检查检验费用402元。

二、加快医疗资源共享中心建设。目前,医共体“远程会诊、区域检验、远程心电、医学影像诊断”四大中心已基本建成,县级医疗机构可依托四大中心建设,为基层医院就诊群众提供远程会诊,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减轻患者负担。今年以来,县级为基层医院开展远程会诊9人次;区域检验,总医院为基层医院提供检验检查并出具检验报告965份;远程心电,总医院为基层医院提供远程心电诊断并出具报告174份;远程影像,总医院为基层医院提供远程影像诊断并出具报告479份。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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