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卫生健康局)
索引号
20220311-002513-973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3-10
镇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次数:11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计划安排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履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职能;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八项职能;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严格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按照《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有关要求,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编制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5〕77号)精神,经县编委会议研究《镇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妇幼保健院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职责整合的通知(镇编字〔2015〕69号)事业单位编制数共48人,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

专业技术人员42名,原妇幼保健院、原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实有人员同时划入镇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2016年未实有人数44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本部门属于2017年新增单位,无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机关运行情况无。

2017年财务总收入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3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4万元,占总支出的56%,项目支出304.4万元,占总支出的4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100403基本支出:妇幼保健机构原妇幼2017年工资支出212.5万元,公用经费(车辆经费)0.9万元,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2017工资支出,2100403项目支出:事业支出(非税)300万元,艾滋病母婴阴断0.5万元,计划生育服务支出-2015年非税3.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支出38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总支出的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妇幼保健机构项目支出304.4万元,包括事业支出(非税)、艾滋病母婴阻断、计划生育服务支出-2015年非税等,占总支出的44%。

五、政府采购计划安排

2017年本单位年初预算无政府采购计划安排。

    

保健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xls



镇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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