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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工作目标和妇幼卫生工作法规;承担本县妇产科、儿科、计划生育危重症抢救及出诊、接诊、会诊任务;推广和应用妇幼保健实用新技术;搞好全市各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指导和基层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开展产科质量、孕产妇死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生育技术事故的审评工作;负责本辖区儿童入托、入学前健康体检及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不仅关系到母亲和婴儿的健康,而且关系到出生人口的质量,关系到国家的兴旺与民族的未来”,“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是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的重要责任。要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国家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对这一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物质帮助,包括:建设健全的妇幼保健机构,在全国形成一个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省到县的三级妇幼保健网,这是母婴保健工作的组织保证。为母婴保健机构提供必需的医疗设施和交通工具,提供配套资金。母婴保健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母婴保健事业的投入,要有计划地兴建母婴保健机构,培养、培训母婴保健的技术人才,从而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得以不断提高,母婴保健事业得以不断发展。第四条释义指出:分级分类指导是指纵向的,省、市(地)、县三级妇幼保健院和乡、村妇幼卫生组织,形成自下而上的妇幼保健网络。
以上可以看出,妇幼卫生工作是国家公共卫生重要体系之一。其体系的完整性和运转的效能直接关系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因而妇幼卫生工作也成为考核当地党政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提供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为内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承担辖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和技术支持等工作,以提升妇女儿童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为宗旨,加强全县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落实妇幼健康计划工作及重大公共卫生之妇幼卫生专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即镇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根据镇编字(2015)69号部门整合镇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内设15个科室,镇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县卫生计生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计划生育、助产技术、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和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业务管理工作。中心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5546平方米,核定编制床位99张,开放病床46张。
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执行事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编制数共48人,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42名,实有人数47人。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2023544.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4531.8元,占总收入的48.78%,比上年同期增加24.48%,主要原因是2018年薪级工资有所增加;事业收入5437105.52元,占总收入的45.22%,比上年同期增加13.88%,主要原因分析是门诊有新增项目开展,住院部在院病人有所增加;其他收入721907.41元,占总收入的6%,比上年同期减少65.63%,主要原因是2017年非财拨的部分基本公卫和重大公卫收入调入其他收入,导致上年度的其他收入数字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12406163.47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3659.32元,占总支出的93.28%,比上年同期增加13.1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2018年薪级工资调增;项目支出832504.15元,占总支出的6.7%,比上年同期减少50.56%,主要原因是卫生部门取消降消项目和民政救助项目款,导致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73659.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5805.33元,主要原因是薪级工资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8.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项目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2504.15元。与上年对减少851441.84元,主要原因是卫生部门取消了原有的降消项目和民政取消了孕产妇救助金两个项目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5390.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16%。与上年对比增加1264232.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5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20807.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及运行经费执行情况,因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属于公立医院卫生机构,三公经费支出具体用本部门事业收入来支出,无财政预算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及运行经费执行情况,因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属于公立医院卫生机构,三公经费支出具体用本部门事业收入来支出,无财政预算三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附表07表无数据。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本部分属公立医院机构,日常支出用事业收入,无预算数。09表无数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8925574.66元,其中,流动资产3780345.36元,固定资产5810525.7元,在建工程9334703.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0539.12元,因往年资产有误至2018年资产有所调整,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10614.23元。固定资产减少1936260.35元,在建工程增加34510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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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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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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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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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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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8925574.66 |
3780345.36 |
2099249.7 |
727000 |
1825751 |
93347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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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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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政府采购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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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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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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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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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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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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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
51700 |
51700 |
51700 |
49900 |
49900 |
49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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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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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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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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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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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2018年镇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绩效评价是根据基本支出资金使用效率和满意程度为目的,运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对本机关单位组织的一个检验过程。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做到保证工资正常发放,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完善其他社会保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已终止,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