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委办公室)
索引号
zkx_xwb/2025-00001
发布机构
县委办公室
文  号
日期
2025-10-23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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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委办公室:一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决议、决定、规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二是负责县委重要文稿、文件起草工作;参与起草或组织协同县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县委重要文件、文稿;根据县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和协调县委安排和关注的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组织编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重大政策的文章或著作;调研了解各乡(镇)、各部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向县委反映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并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三是负责县委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和签清;负责承办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向县委的请示、报告;负责全县党内法规相关工作。四是负责县委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委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协调联络。五是承担县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六是承担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七是指导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八是承担县级档案行政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全县档案工作。九是负责县委机关和领导的后勤保障服务。十是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编办: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委编委办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三是负责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审核全县各级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承担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指导、协调工作。四是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负责审核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承担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指导、协调工作。五是负责拟订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工作机关、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协机关、县级人民团体机关、乡(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意见;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职责、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意见;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六是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管理,负责拟订全县各级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分配方案。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七是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八是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 中文域名注册的初审工作。九是负责全县机关和县委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十是负责联系省、市驻镇康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十一是承办县委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团县委:一是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根据县委及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提出阶段工作方针、任务、措施。二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工作为主体的各项任务。组织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镇康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三是适应镇康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发挥青少年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满足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四是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为党政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参考依据;参与制定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对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五是负责全县团组织建设,加强对全县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领导,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六是组织指导全县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活跃团组织的文化生活,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研究全县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调查掌握全县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反映青少年的意见和要求,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七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共青团、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参与制订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有关政策;对全县青少年活动阵地、宣传阵地、服务机构和团属事业单位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八是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各类希望工程募捐筹资活动;负责希望小学建设款和其它救助资金的妥善落实及日常管理。九是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配合政府处理、协调、督办与本县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积极发挥共青团在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负责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十是指导和帮助少先队镇康县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县妇联:一是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二是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三是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培养、推荐女性人才,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四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要求并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五是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六是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发展和指导各类妇女联谊组织,促进交流与合作。积极发展同周边县(区)妇联组织的协作与交流。七是根据妇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要求,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县工商联:一是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二是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他们的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三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四是引导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现代化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五是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六是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县科协:一是承担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和纽带,团结和动员科技工作者,全力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二是承担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负责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三是以提升“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为目标,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四是负责所属学(协)会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和日常联络工作。五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侨联: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对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拟定全县侨务工作计划及思路。二是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全县侨务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全县侨务工作重点问题的调研,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三是协助县委、县政府办理侨务事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各乡(镇)、社区侨务工作。四是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县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安排工作。

县委党史研究室:一是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党史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史工作的决策和指示;贯彻党和国家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落实省、市、县有关地方志工作部署;拟订全县党史工作规划和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制定镇康县党史基本著作编纂规划,组织编纂《中共镇康历史》;承担中共镇康历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编纂工作;编写镇康党史专题资料、重要文献和重要党史口述资料、重要党史人物回忆录;总结党在镇康的历史经验,组织资政专题研究,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负责全县中共党史资料和地情资料信息库的建设管理与开发利用。三是负责制定镇康县地方志编纂规划,组织编纂《镇康县志》《镇康年鉴》,提供省、市年鉴镇康县入鉴资料;负责对乡(镇)志、县级部门志、专业志编纂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终审;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献;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和地方志编纂业务培训。四是负责组织开展中共镇康历史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写、出版、发行中共镇康历史学习教材、读物,制作、发行党史题材音像作品;组织开展以中共历史为主的“四史”宣讲活动,服务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重大党史纪念活动。五是负责办理涉及中共镇康历史、镇康县地方志工作的重要事项,负责处理涉及中共镇康历史、镇康县地方志问题的来信来访;负责中共镇康重大历史问题的史实认定,为县委、县政府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历史依据和意见建议;对涉及中共镇康历史、镇康县地方志题材的重要出版物、影视作品、展览等进行审核。六是负责制定全县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工作规划;负责革命遗址项目和党史宣传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负责项目实施并开发利用已建成革命遗址项目。七是负责对中共镇康历史、镇康县地方志重要事件、人物进行宣传;负责组织评定史志科研成果;负责推进全县史志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八是承担镇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日常工作。九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县委办公室。始终以“五个坚持”为根本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三服务”工作能力水平,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有效促进县委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运行。一是坚持做到站高谋远,切实当好参谋助手。聚焦持续深化改革、完善文稿服务、强化信息宣传,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参谋辅政能力。二是坚持做到提纲挈领,积极争当办事能手。聚焦办文办会、督查督办、综合调研、考评减负等工作重点,以务实、高效、严谨为原则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三是坚持做到面面俱到,持续当好服务巧手。强化后勤保障服务职能,突出抓好机要国安保密、应急值守、接待服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不断提升县委办公室服务水平。四是坚持做到勇争一流,强力锻造业务好手。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狠抓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以、意识形态、干部培养等工作。

县委编办。一是机构编制资源管理进一步精细化。二是单位规范设置关键环节强有力推进。三是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得到全面落实。四是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五是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

团县委。一是紧扣根本任务,着力引领凝聚青年。开展“春游红色边关”“探秘边境线”等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法治实践教育活动4场次;授予31个集体和个人县级荣誉,8个集体和55名个人获得省级、市级相关荣誉。二是聚焦工作主线,着力组织动员青年。完成了75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积极争取了40.00万元资金支持勐堆乡茶叶林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工作。三是围绕政治责任,着力联系服务青年。完成40户贷免扶补、5户创业担保贷款任务,发放贷款1005.00万元。开展爱心助学行动,为225名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26.85万元;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工作,为481名儿童实现微心愿。四是对标全面从严治党,着力管团治团。组织召开共青团镇康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新发展团员490名,新建团组织3个,组织召开少先队镇康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举办“青马工程”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培训班1期。

县妇联。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二是坚持党建带妇建,加强妇联组织建设;三是聚焦发展大局,引领妇女岗位建功;四是做好家庭工作,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五是强化维权服务,推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六是紧扣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县工商联。一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服务民营经济人士健康发展。三是引导履行社会责任,助推镇康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实施商会扩面提质工程,不断加强工商联(商会)自身建设。

县科协。一是全力服务好科技工作者工作。年内,共走访科技工作者14人次,收集科技工作者意见建议7条。二是强化学(协)会体系建设,批复成立镇康县农林技术推广协会,填补了我县没有农技协会的空白。三是持续跟踪做好历年项目的服务工作,积极做好2025年科普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申报工作,主动融入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四是全方位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聚焦青少年、农民、老年人、产业工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5大重点人群,加快推进《镇康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地落实。

县侨联。一是全力以赴,高效完成县委中心工作。二是多措并举、开展好为侨服务工作。三是多方努力,完成向上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任务。四是积极拓展,不断提升干部为侨服务水平。五是通力协作,完成“以侨为桥”分解任务。六是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县委党史研究室。一是抓实《中共镇康县委工作纪要》《镇康年鉴》等征编工作。二是持续推进《镇康县扶贫志》编纂出版工作。三是完成《镇康支柱产业建设(1978-2012)》的编辑出版工作。四是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做好《临沧抗疫志》涉及镇康相关工作。五是抓好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六是抓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六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调研一股、综合调研二股、综合调研三股、综合调研四股、政策研究股(改革综合股)、督查股(考评办)、党建和信息股、办文法规股、档案工作管理股、机关事务管理股(其余3个内设机构涉密按规定不公开)。

下属事业单位1个,镇康县保密技术服务中心,机构规格股级(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

1.县委办公室

2.县委编办

3.团县委

4.县妇联

5.县工商联

6.县科协

7.县侨联

8.县委党史研究室

纳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75人,其中:公务员4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79人。其中:公务员3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2021.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9.30万元,占总收入的95.44%;其他收入92.21万元,占总收入的4.56%。本年度本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62.11万元,下降43.59%,主要原因2024年县委政法委升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其收入不再纳入本部门预决算编报,故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67.91万元,下降44.83%,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委政法委升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其财政拨款收入不再纳入本部门预决算编报,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增加5.79万元,增长6.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工商联会员会费收入、团县委卫国戍边水利工程项目等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203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3.64万元,占总支出的85.56%;项目支出294.23万元,占总支出的14.44%;本年度本部门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78.63万元,下降47.97%,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委政法委升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其支出不再纳入本部门预决算编报,故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8.00万元,下降23.24%,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委政法委升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不再纳入本部门预决算编报,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350.64万元,下降82.11%,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委政法委升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其项目支出不再纳入本部门预决算编报,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3.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2%。2024年人均基本支出13.4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4.2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县委办公室车辆保险项目经费1.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费用支出。

2.县委办公室数据专线服务项目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数据专线服务费用支出。

3.会议费项目经费11.41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保障重要会议、常规会议等费用支出。

4.业务费项目经费31.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委办公室日常工作运转,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

5.一线工作人员、值机值班单位春节慰问项目经费24.87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开展2024年一线工作人员、值机值班单位和执勤卡点春节慰问。

6.县委办公室4个涉密项目经费26.40万元。

7.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项目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委编办开展全县机构改革工作支出。

8.法人登记管理工作项目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县委编办开展全县事业单位、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证书换发工作和管理工作支出。

9.团县委单位自有资金爱心公益帮扶项目经费10.57万元,主要用于团县委开展“崇来不孤单,一起向未来”爱心公益帮扶项目,完成学生资助与微心愿发放工作。

10.团县委2023年度中缅友谊运动会(阿数瑟山歌会)工作项目经费0.42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中国镇康·缅甸果敢“阿数瑟”山歌会志愿者服装、缴纳保险、保障志愿服务组工作费用支出。

11.团县委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中小学生助学金项目经费0.6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9名中小学生助学金。

12.团县委2024年“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项目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100名学生助学金。

13.团县委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一季度网络众筹学生资助项目经费5.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53名学生助学金。

14.团县委勐堆乡茶叶林村澡堂坝卫国戍边水利工程项目经费4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勐堆乡茶叶林村澡堂坝卫国戍边水利工程公益项目建设费用。

15.团县委2022—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目经费8.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支出。

16.团县委1个涉密项目经费0.16万元。

17.镇康县少先队工作项目经费0.17万元,主要用于团县委开展2024年度“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培训班暨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费用支出。

18.中国少年先锋队镇康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会议项目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中国少年先锋队镇康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产生的会议场地租赁、住宿、资料打印等费用支出。

19.2023年临沧市新时代“班洪四大嫂”巾帼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建工作项目经费0.50万元,主要用于县妇联开展基地示范创建工作支出。

20.县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资金项目经费7.3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低收入妇女“两癌”关爱救助金。

21.全县妇女儿童人均1元工作项目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县妇联开展全县妇女儿童工作运转支出。

22.县妇联1个涉密项目经费0.40万元。

23.县妇联采购电子显示屏资金项目经费0.4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会议室电子显示屏。

24.县妇联2022—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1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业务工作支出。

25.镇康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会员会费项目经费4.3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执委会议、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企业走访调研和外出学习交流活动产生的住宿、车辆租赁等费用支出。

26.县工商联2022—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7.25万元,主要用于县工商联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运转支出。

27.科普大篷车云S18282车辆保险项目经费0.44万元,主要用于县科协大篷车保险费用支出。

28.2023—2024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7.94万元,主要用于县科协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创建科普示范基地和寻找科普带头人等科普项目支出。

29.2023年科普专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18.96万元,主要用于县科协开展科普大篷车运行、农函大招生培训、开展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等科普项目支出。

30.2024年科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3.60万元,主要用于县科协开展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活动和科普大篷车运行经费支出。

31.中央华侨事务经费及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经费17.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慰问、侨服务站建设、送医送药活动等费用支出。

32.县侨联1个涉密项目经费0.30万元。

33.县侨联侨办工作项目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侨联日常工作运转支出。

34.镇康剿匪遗址馆整改单位资金项目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剿匪遗址馆整改提升项目费用支出。

35.《镇康年鉴》出版项目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党史研究室出版印刷《镇康年鉴(2024)》费用支出。

36.《中共镇康县委执政纪要》印刷项目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党史研究室出版印刷《中共镇康县委执政纪要》费用支出。

37.《镇康支柱产业(1978-2012)》专项经费3.50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党史研究室出版印刷《镇康支柱产业(1978-2012)》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9.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7%。与上年相比减少1885.84万元,下降49.43%,完成年初预算的82.00%。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县委政法委升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再纳入本部门预决算编报,故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6%,完成年初预算的70.66%。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侨联、县委党史研究室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缴纳等人员经费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目标的项目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15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4%。主要用于县科协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缴纳等人员经费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科普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专项资金结转至本年度继续使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6%,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8%。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科协、县侨联、县委党史研究室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退休人员原渠道工资、遗属补助、抚恤金及丧葬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追加保险预算及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资金经费预算。

4.卫生健康(类)支出6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完成年初预算的96.44%。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科协、县侨联、县委党史研究室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导致缴纳保险的实际金额与预算数有差异。

5.农林水(类)支出2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专项资金结转至本年度继续使用。

6.住房保障(类)支出10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完成年初预算的99.26%。主要用于缴纳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科协、县侨联、县委党史研究室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导致缴纳保险的实际金额与预算数有差异。

7.其他(类)支出24.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县委办公室开展2024年一线工作人员、值机值班单位和执勤卡点慰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2024年新增项目。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部门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90万元,决算为20.11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63.0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1万元,下降26.93%。减少原因:一是2024年县委政法委升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其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不再纳入本部门预决算编报;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持续压减“三公”经费。

1.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万元,决算为18.6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59%,完成年初预算的84.6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35万元,下降-28.30%。减少原因:一是2024年县委政法委升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其1辆公务用车相关费用不再纳入本部门预决算编报;二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0万元,决算为1.4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1%,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87%。减少原因:一是2024年县委政法委升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其公务接待不再纳入本部门预决算编报;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实现厉行节约常态化。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9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1万元,下降26.93%。减少原因:一是2024年县委政法委升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不再纳入本部门预决算编报;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持续压减“三公”经费。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万元,决算为1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4%,比上年同期减少7.35万元,同比下降28.30%,减少原因:一是2024年县委政法委升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其1辆公务用车相关费用不再纳入本部门预决算编报;二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0万元,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比上年同期减少0.06万元,同比下降3.87%,减少原因:一是2024年县委政法委升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其公务接待不再纳入本部门预决算编报;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实现厉行节约常态化。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0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调研、出差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开展调研、考察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5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07.50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9.11万元,下降15.09%,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委政法委升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其机关运行经费不再纳入本部门预决算编报,故本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各单位日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588.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0.29万元,固定资产1480.9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9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90.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28.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5027.10万元;处置车辆1.00辆,账面原值30.2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00项,账面原值0.7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2037.87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294.23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纳入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2024年度决算公开编报过程中,部门主要职能、重点工作任务概述根据各单位情况单独说明,机构设置情况仅反映县委办公室单位情况,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为8各单位汇总数据,报告中收入支出决算数据为8个单位汇总数据,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自评情况和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8个单位汇总数据,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分单位分项目单独填报。

在填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中的房屋建筑物处置面积时,要求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填报。2024年我部门无偿划拨的房屋建筑物的面积是以“公里”和“个”为计量单位,无法直接将单位换算为“平方米”。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暂未填写房屋建筑物处置面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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