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0日15时00分,镇康县勐堆乡龙南二级路K61+800米处,1辆摩托车与1辆中型厢式货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4年11月10日,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施金龙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康公路分局、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镇康大队、县总工会、勐堆乡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的镇康勐堆“11·1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对事故调查进行监督。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12月23日—25日,由县安委办组织,事故有关单位参加,对镇康勐堆“11·10”一般道路事故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评估依据《镇康勐堆“11·1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的评估清单,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检查,听取事故单位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事故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评估组反馈,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评估核查情况
存在的问题:临沧市运通物流有限公司。在云S26880号中型厢式货车靠边停车过程中未及时提醒驾驶员紧靠道路右侧停放。
处理建议:建议由镇康县交通运输局函告临翔区交通运输局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评估核查情况:镇康县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4月17日发函告知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于4月24日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同时要求企业负责人作出检讨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调查报告要求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管控措施,牢固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能力,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道路交通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措施,针对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2.加强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多方式、多渠道、多频次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
(二)评估核查情况
1.勐堆乡人民政府。勐堆乡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对标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聚焦边境乡镇安全防控特点,以责任落实为核心、隐患整治为关键、宣传教育为基础、应急能力为保障,多措并举筑牢安全防线,全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一是压实责任链条,构建齐抓共管格局。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2次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安全形势,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高位推动。细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个人岗位责任。聚焦重点领域,筑牢隐患防控屏障。聚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消防安全、烟花爆竹、城镇燃气、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破窗行动”等专项行动,对“九小场所”、工贸企业等83家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面检查。2025年全年发现风险隐患152件,解决131件,上报2件。三是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处置保障能力。完善预案体系,完成“1262”精细化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修订完善乡、村、组及避险预案,明确“转移谁、谁决策、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五个关键环节,确保预案管用实用。开展实战演练,以自然村为单位,完成71个自然村、19个地质灾害点和8个山洪灾害危险区全覆盖演练,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理论+实操+演练”三位一体实战演练,提升队伍协同作战和应急处置能力。夯实保障基础,建成村组微型消防站16个,规范配备消防车、风力灭火机等消防装备器材291件,储备应急安置点93个,组建乡村组综合应急队伍104支665人,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备得足、调得动,应急队伍拉得出、打得赢。
2.县交通运输局。一是构建安全生产全链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印发《2025年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明确19个方面60项工作措施,细化工作到点,压实责任到人,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企业联动抓”工作格局,系统推进安全责任落实;与运输企业、施工单位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1份;每季度分管副局长带队开展在建项目、公路养护、安防危桥等方面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24处,主动报请县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点8处,目前各隐患点已完成整改销号。二是加强运输行业监管。聚焦驾驶人行为管控,加强安全教育,2025年,开展重点客货运企业安全培训1场,覆盖从业人员60余人次,组织线上安全培训18场次,培训从业人员4154人次;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常态化开展运输企业、修理厂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142次,“两客一危一网”运输企业动态监管检查9次,抽查企业监控平台46家次,发现隐患问题102起,完成整改101起,纠正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18起;抓实怒江大沙坝渡口、大丫口电站库区水运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整治船舶违规行为10起,查处“三无”船只2艘;多措并举推进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换装工作,完成设备换装321台。
3.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一是秩序整治展现新力度。2025年,坚持以打开路,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439起,同比上升33.68%。其中,重点查处无证驾驶1482起,酒驾醉驾365起,飙车炸街105起。科学调整勤务模式,采取“常态严管+集中整治”“定点查处+流动巡逻”“夜间突击+午间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将警力向违法多发、事故易发的时段和路段倾斜,提升了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纪法衔接,年内查处并上报纪检监察机关涉及党员、公职人员的酒驾醉驾违法线索30人,形成了“处理一人、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有效整肃了纪律作风。二是宣传服务实现新提升。宣传警示广泛深入,围绕“心防”工程建设,全年开展交通安全“七进”活动,累计张贴警示海报、贴纸1万余份,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2万余人次,举办集中警示教育160场,依托巡回宣传车深入学校、企业宣传27场。
4.镇康公路分局。一是聚焦隐患整治,推进治本攻坚。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重点对机关、各站所、闲置房屋、服务区及G219线(喀纳斯至东兴)K7520+000~K7574+650(忙丙丫口-勐堆)、K7597+330~K7648+666(南伞-班幸路口)等路段进行排查,及时处置坍方、坑塘、沉陷、侧沟淤阻等问题,更换破损、不醒目安全标志。集中修复辖区路段路容路貌及路面病害,严格按规范设置施工标志,通过融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公告,保障施工与通行安全。深化多部门联合排查,助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累计开展安全巡查67次,发现并整改隐患122项,完成全线安全警示标志清洗、22块锈蚀立杆标志打磨喷漆,更换波形护栏40米、栽设道口桩12棵、增设更新警告标志29块,配合镇康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工作专班,在普通国省道弯道路段设置中央柔性隔离设施12处,参加工作专班会议4次。二是筑牢应急防线,做好特殊时段安全保障。应急抢险保通作业中,为机械驾驶员、安全员、交通引导员配备对讲机,实时传递警示信息,遇特殊路段或恶劣天气,增设管控设施与引导人员,强化现场安全管控。加强路基缺口、沉陷、边坡坍塌等灾毁路段安全标志维护,确保标志醒目有效,严格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 5768.4—2017)《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及临沧公路局下发的《公路养护作业标志和公路灾毁路段标志标线设置图集》规范设置安全警告标志,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安全员及交通引导员制度,杜绝“三违”行为,同时,完成勐堆道班危房(较大风险点)拆除与降级管理。运用无人机对重点路段开展定期与不定期观测,精准掌握汛期易灾易堵路段动态,提前预警风险。在重点路段合理部署抢险机械,确保设备性能良好、调度及时,提升灾毁现场处置效率。动态收集雨情、水情及公路运行信息,及时报送突发情况,通过门口显示屏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及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畅通、突发事件处置及时规范。
五、事故核查评估意见
通过对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估,督查评估组认为,镇康县人民政府重视镇康勐堆“11·1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的结案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单位及部门责任追究及防范措施的整改落实。通过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镇康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涉事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基本达到用事故教训推进防范措施落实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