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医疗保障局)
索引号
zk100/2022-00130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6-22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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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部门汇总预算

十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十二、镇康县财政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政策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 号)、《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镇办发〔2019〕2 号)、《镇康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镇康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机改发〔2019〕1 号)精神,组建了镇康县医疗保障局。镇康县医疗保障局是镇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镇康县医疗保障局设 3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基金监督管理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医药服务监督管理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推进全民医保。一是突出重点加大扩面工作力度。积极做好扩面资源动态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防止参保人员流失,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把非公有制单位包括混合所有制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作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扩面重点,结合实际,对用工相对集中的建筑施工行业、餐饮娱乐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开展扩面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 30 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96号)文件精神,全面抓实医保行业扶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在医保信息系统管理平台中进行精准标识并按政策享受待遇。三是健全完善全民参保实时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全民参保登记数据与医保业务系统、人口户籍数据的实时对接与更新,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现象,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四是积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参保数据衔接、核对及待遇落实工作。

2.切实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一是组织稽核队伍专业培训,提高稽核队伍专业能力。完善监管制度,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加大个案查处和信访投诉办理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二是建立“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不处理是渎职”的工作机制,强化各级经办机构和人员责任意识,主动发现问题,严肃查处问题。三是常抓不懈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健全相关法律和制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坚持“零容忍”态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加快建立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制度,加强对协议医药单位规范管理培训,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智能监控

体系,有奖举报制度,实行部门联动,加强医保基金审计稽核,搞好风险防范,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运行效率和安全系数,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有效提升参保人员满意度。

3.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优化城乡居民医保总额控制按人头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监管,有效降低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从医保政策、服务流程、办事指南等多方面加强宣传。通过进企业、进村寨、进社区、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的方式加强宣传。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点、在醒目位置利用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发放各种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知晓率,提高群众的医疗保障工作满意度。

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省局和市局统一安排,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优化结构,逐步理顺服务比价关系。

6.着力抓好医疗保障系统自身建设。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医疗保障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镇康县医疗保障局财务总收入747.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7.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属于2019年度新增单位,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无预算,所以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镇康县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收入747.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7.7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7.70万元(本级财力747.7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属于2019年度新增单位,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无预算,所以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镇康县医疗保障局预算总支出747.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70万元,因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属于2019年度新增单位,2019年基本支出无预算,所以2020年基本支出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项目支出462.00万元,因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属于2019年度新增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无预算,所以2020年项目支出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镇康县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7.7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101501-运行支出”244.91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2.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的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23.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项目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医疗结余奖励金。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81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费。

3.“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51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支付行政编制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的医疗保险费。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82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6.80%,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企业改制已缴费人员大病补充保险、在职职工单位部分的大病保险费。

7.“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411.0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54.97%,主要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资助建档立卡人员参保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镇康县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7.7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

1.基本支出285.7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8.2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4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的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23.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项目支出462.0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61.79%,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企业改制已缴费人员大病补充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资助建档立卡人员参保缴费、支付离退休人员医疗结余奖励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镇康县医疗保障局无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0年镇康县医疗保障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镇康县医疗保障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镇康县医疗保障局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万元,因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属于2019年度新增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无预算,所以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属于2019年度新增单位,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所以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因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属于2019年度新增单位,2019年公务接待费无预算,所以2020年因公务接待费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因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属于2019年度新增单位,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所以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62.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0.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0年镇康县医疗保障局预算项目情况如下:

(一)离退休人员医疗结余奖励金

项目绩效目标:财政部门按照预算金额足额拨付所需资金,由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完成2020年我县离退休人员医疗结余奖励补助支出工作。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资助建档立卡人员参保缴费

项目绩效目标:财政部门按照预算金额足额拨付所需资金,由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完成2020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兜底费用支付工作。

(三)大病补充保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企业改制已缴费人员)

项目绩效目标:财政部门按照预算金额足额拨付所需资金,由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完成2020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企业改制已缴费人员的大病补充保险支付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年结转:指单位上一年度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4.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0万元,因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属于2019年度新增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无预算,所以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部门汇总预算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无二级预算单位,不是汇总单位。

十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的原因

2020年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年初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85.7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6万元。因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属于2019年度新增单位,2019年基本支出无预算,所以2020年基本支出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462.00万元,因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属于2019年度新增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无预算,所以2020年项目支出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十二、镇康县财政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2020年镇康县医疗保障局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镇康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76400111

医保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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