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扶贫办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政府采购计划安排情况
第二部分 镇康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镇康县扶贫办属于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按行政会计制度独立核算,其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 、县党委政府制定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措施,制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乡(镇)搞好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计划和实施,加强全县扶贫工作调研,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扶贫决策依据;执行国家和省、市 、县的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提高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质量及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立项申报、计划下达、评估论证和指导组织实施工作,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积极向上争取财政扶贫资金等。按镇政办[2015]171号“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之规定,2016年末实有工作人员14人,内设4个机构(股级),分别是:综合股、计划财务股、项目股、信贷扶贫开发与社会扶贫股,有公务用车1辆。2017年度镇康县扶贫办的主要工作是:1、组织实施好上级批准实施的扶贫项目,管好用好年度上级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2、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努力完成脱贫退出1个贫困乡(镇):木场乡;脱贫退出4个贫困村:分别是木场乡绿荫塘村、打拢村、木场村;勐捧镇蒿子坝村,脱贫退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150人的年度工作目标。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镇康县扶贫办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部门实际情况和工作目的、目标为依据,以经费保障、厉行节约和精简从政为基本原则、以人员构成和年度工作成本支出计划为编制方法。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全称:镇康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室。简称:镇康县扶贫办。属于财政全供给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镇康扶贫办财务总收入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8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五、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
五、政府采购计划安排情况
2017年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附件:
镇康县扶贫办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