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杨发持有坐落位于镇康县南伞镇集镇,土地证号为:镇国用(2016)第0122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一本,由于当事人保管不善导致该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示遗失注销。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19年11月6日至11月26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证书。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883-660113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权利 性质 |
坐落 | 证书号 | 面积(㎡) | 备注 |
1 | 王杨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出让 | 镇康县南伞镇集镇 | 镇国用(2016)第0122号 | 220 | 遗失 |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