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虹、龙卫明、龙宇轩持有坐落位于镇康县南伞镇泰和路永和小区茶苑9幢301室,证书号为:云(2017)镇康县不动产权第0000287号的不动产权证一本,由于当事人保管不善导致该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示遗失注销。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0年1月8日至2月4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证书。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883-660113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权利 性质 |
证书号 | 面积(㎡) | 备注 |
1 | 李晓虹 龙卫明 龙宇轩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云(2017)镇康县不动产权第0000287号 | 21.59/103.96 | 遗失 |
附件:不动产遗失公告.pdf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