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09〕108号)和《镇康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举行镇康县住户反映屋顶建盖临时性构筑物处理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镇康县住户反映屋顶建盖临时性构筑物处理方案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25名,其中:
(一)重大决策事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17名;
(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名;
(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名;
(四)熟悉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2名;
(五)法律工作者2名;
三、听证监察人
听证监察人员2人参加。
四、听证旁听人员
听证旁听人员,由听证组织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镇康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听证会代表信息表附后)。采取现场、信函和网上报名三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马铭鲜
联系电话:0883-6630933,
信函寄至: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网上报名邮箱:lczkgtjbgs@163.com;
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9月28日18:00止。
特此公告。
听证会代表信息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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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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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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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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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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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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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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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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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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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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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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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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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