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镇康县住户反映屋顶建盖临时性构筑物处理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现将镇康县住户反映屋顶建盖临时性构筑物处理方案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10月14日下午15:00在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和有平(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李春福(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李育学(镇康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心负责人)
禹征宏(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组)
(四)听证代表
1.利害关系人代表17人
王 寅(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戴长江(南伞镇新城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字永华(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干部)
李华斌(镇康县教育局退休干部)
杨新忠(镇康县云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杨光良(镇康县新城社区工作者)
刘绍华(退休干部)
庄文仙(退休教师)
陈仁洲(镇康县华泰物业职工)
焦世芳(南伞镇德胜社区副主任)
杨 军(南伞镇德胜社区小组干部)
卞金飞(安然小区办公室)
张建参(镇康县农业农村局)
杨开兰(退休干部)
马 蓉(镇康县供水公司)
赵荣祥(教师)
张 艳(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人
杨新芹(镇康县新城农贸市场爵色酒吧)
段建金(镇康县保健按摩工作室)
3.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人
赵 静(县政协委员)
胡金伟(县人大代表)
4.熟悉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2人
李忠海(镇康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股长)
施忠梅(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股长)
5.法律工作者2人
刘文芝(镇康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 康(云南世安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
(五)旁听人员
段荣军(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南伞管理中心主任)
李美洲(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干部)
(六)听证记录员
马铭鲜(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干部)
杨德萍(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股股长)
三、其他事项
(一)报到时间:2021年10月14日14:45;
报到地点: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不得替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听证相关材料,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但必须在举行听证会前一天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