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李正梅 、马小六、李斌 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07月18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李兴昌、李正宁 |
土地证:镇国用(2007)第0045号 |
镇康县新县城搬迁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构筑物)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商服用地 |
土地使用权面积:126㎡/房屋建筑面积:260.4㎡ |
李正梅、李斌、马小六 |
|
房产证:镇房权证南伞字第(2009)1338号、共有权证:镇房南伞共字第(2009)0845号、镇房南伞共字第(2009)08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