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15号)要求,建设单位完成《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园区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修建性详
细规划》文本的所有编制工作。现予以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30天,2023年1月 18日—2023年2月18日
二、意见及反馈: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书面意见请反馈至邮箱lczkgt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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