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姜云峰、鲁文会 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17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备注 |
1 |
姜国荣 |
云(2017)镇康县不动产权 |
镇康县南伞镇文明新村A区6单元202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出让 |
住宅 |
房屋面积119.16㎡,分摊土地面积:20.28㎡ |
姜云峰继承姜国荣该宗不动产份额,鲁文会与姜云峰共同共有该宗不动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