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镇康县原康达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下岗职工安置房(福康佳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现将《镇康县原康达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下岗职工安置房(福康佳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4月14日09:00--12:00在镇康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李 军(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李春福(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刘馨远(镇康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
禹征宏(驻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组干部)
(四)听证代表
1.利害关系人代表9人
李绍平(安置户)
李为学(安置户)
腾绍成(安置户)
王正洪(安置户)
杨新兵(安置户)
秧志红(预售业主)
金银海(预售业主)
李文忠(预售业主)
李自明(预售业主)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人
颜启胜(预售业主)
杨贺龙(普通公众)
3.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人
罗 杰(县政协委员会)
李国慧(市、县人大代表)
4.熟悉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2人
李国建(县自然资源局专家)
杨儒芳(县住建局专家)
5.法律工作者2人
秧 丽(镇康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 蕾(云南世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五)旁听人员
朱学祥(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职工)
秧 亮(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职工)
(六)听证记录员
李敏凤(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干部)
杨德萍(镇康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办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报到时间:2023年4月14日08:40;
报到地点:镇康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不得替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听证相关材料,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但必须在举行听证会前一天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