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15号)要求,业主单位完成《镇康县城供水工程(二期)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的所有编制工作。现予以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7天,2023年4月 24日—2023年5月1日
二、意见及反馈: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书面意见请反馈至邮箱lczkgt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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