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杨秀有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4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杨绍贵 |
云(2016)镇康县不动产权第0000101号 |
南伞镇德胜社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出让 |
住宅 |
房屋建筑面积:206.51㎡土地面积:139.45㎡ |
杨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