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发布的镇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镇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 14:30--18:00在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
周 燕(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监察人
邓李军(县政府督查专员)
禹征宏(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组)
(三)听证代表
1.利害关系人代表22人
黎 勇(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尹 康(镇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郭 萍(镇康县司法局副局长)
胡芝丽(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干部)
段荣军(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付郁芳(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四级主任科员)
刀文先(镇康县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
饶达明(镇康县水务局高级工程师)
刘德忠(镇康县农业农村局专家)
葛利昆(镇康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办公室高级工程师)
杨树敏(镇康县南伞镇政府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国兰(镇康县南伞镇南伞村委会支书)
穆文申(镇康县南伞镇白岩村委会支书)
罗 军(镇康县南伞镇红岩村委会支书)
金 娜(镇康县勐捧镇政府干部)
高占和(镇康县勐捧镇勐捧村委会支书)
李永平(镇康县勐堆村委会副乡长)
鲁尹刚(镇康县勐堆村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
字 宏(镇康县凤尾镇人大主席)
汪曲琴(镇康县忙丙乡副乡长)
谢 京(镇康县木场乡政府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高文申(镇康县军赛乡政府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2.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人
罗江宏(政协委员)
李国慧(人大代表)
3.法律工作者1人
陈思羽(镇康县人民法院干部)
(四)旁听人员
普 南(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审批股干部)
高 萍(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干部)
杨贺龙(镇康县地质勘查储量股干部)
(五)听证记录员
罕志同(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审批股股长)
李敏凤(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报到时间:2023年9月13日14:00:-14:30;
报到地点: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听证相关材料,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但必须在举行听证会前一天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