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31 02:38 信息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6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镇康县国门职业教育培训中心、镇康县第二中学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该项目用地涉及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白岩村民委员会。详见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征收面积:14.5334公顷(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用途:教育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14日由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及“两违”建筑,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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