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涉及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问题来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问题描述:镇康县7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仍处在生态修复方案阶段编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资金保障不足,修复工作滞后。
整改措施:一是编制生态修复方案;二是根据修复方案确定整改方式,其中:5个矿山采取自然修复(镇康县兴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场洞沟铅锌矿、临沧宏宇矿业有限公司镇康县南伞连格寨铅锌矿、镇康县凤尾石膏厂石膏矿、镇康县凤尾轩莱采石场、镇康县忙丙乡两望岩采石场)、1个矿山采取自然修复+转型利用(镇康县南伞镇黄沙水采石场)、1个矿山采取工程修复(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阿面根铅锌矿)。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二是根据修复方案,已完成4个矿山核销(镇康县兴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场洞沟铅锌矿、临沧宏宇矿业有限公司镇康县南伞连格寨铅锌矿、镇康县凤尾石膏厂石膏矿、镇康县凤尾轩莱采石场);三是镇康县忙丙乡两望岩采石场已经自然恢复;四是镇康县南伞镇黄沙水采石场部分已经自然恢复,部分已转型利用,由县城乡建设局完成报地工作;五是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阿面根铅锌矿已通过工程进行修复。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由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整改的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经现场核查已达到整改要求,并通过县级初验。
附件:自查自验情况表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