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镇康县自然资源局(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8 10:13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80 字体:【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宏、马映华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9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权利人
(已故)
证书号坐落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继承人备注
1刘正学(已故)云(2017)镇康县不动产权第0000458号镇康县南伞镇民族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商务金融用地/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面积84.24㎡;房屋建筑面积152.95㎡刘宏、马映华刘宏、马映华共同继承刘正学不动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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