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黄员梅、邹攀豪、邹国豪、邹淑珍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23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83-6632148
序号 | 权利人 (已故) | 证书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继承人 | 备注 |
1 | 邹桂芳(已故) | 城投商CR(2023)015号 | 镇康县南伞镇工业园区保障房凌云公寓西楼2幢13号(车库)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出让/车库 | 城镇住宅用地/车库 | 车库面积36.8㎡ | 黄员梅、邹攀豪、邹国豪、邹淑珍 | 黄员梅、邹攀豪、邹国豪、邹淑珍共同继承邹桂芳不动产份额 |